卓尼:县委首次与各乡镇党委签订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4-15 10:57:15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规范运行,近日,在甘肃省卓尼县委工作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县委与全县15个乡镇党委签订了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这是该县首次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责任考核体系,也是探索和发展乡镇人大工作的一项新举措。

  卓尼县人大常委会在借鉴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核办法基本框架,并依照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和当前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筛选和完善,对乡镇人大工作内容、目标任务和领导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最后确定了切合实际、操作性比较强的《卓尼县2016年度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报经卓尼县委第50次常委会议审定通过。

  为了把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引入竞争机制,真正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使全县乡镇人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目的,经卓尼县委常委会审定批准,《中共卓尼县委乡镇人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出台。考核内容涵盖了乡镇人大的主要工作,分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代会召开、主席团和代表工作、监督工作、自身建设和领导评价6个大项、19个小项。

  《办法》规定,各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与《中共卓尼县委农牧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综合考核一并进行;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分占《中共卓尼县委农牧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总分值的5%;乡镇人大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实行百分制,逐项量化打分,每项扣分都以扣完单项总分为止,不计负分。其中,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完成情况占总分的95分,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评价占5分;考核结果与《中共卓尼县委农牧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并通报,一并兑现奖惩。

  乡镇人大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县委目标管理责任书,是促进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有效措施,有助于推动乡镇人大在实践中加强监督、创新工作,在主观上增加自信,在客观上增强实干,从实质上解决了乡镇人大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促使卓尼县乡镇人大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的新局面。樊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