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勇于担当新使命 履职路上勤作为——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亮点扫描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4-15 11:03:49
承载着人民的期待,肩负着神圣的使命,甘肃省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走过了硕果累累的2015年。
立法工作:积极探索立法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着力规范地方立法行为,有效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质量不断提升,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规范立法行为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和关键所在。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新修订的立法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工作的最新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立法调研、论证、听证、评估、协商、审议、报批、公布和公众参与的立法制度,将近年来形成的成熟经验制度化,先后两次审议并通过了《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规定》。
立法后评估是检验法规实施效果、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有效举措。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制定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并据此委托兰州财经大学课题组,对2004年起实施的《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决定将该条例修订工作纳入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不在于多,而在于切实管用。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突出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地方立法原则,紧紧围绕科技进步、物业管理、客运出租汽车、养犬管理、河道管理等开展立法,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7部。同时,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城市线缆落地等开展了立法调研,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14部法律法规草案在兰州市征求意见的工作,对26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公众参与立法是民主立法的具体体现。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更加注重听取不同利益群体的立法诉求,对审议的7部法规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征求意见,法规草案修改中采纳意见建议700余条,立法的民意基础更加坚实。同时,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就法规中涉及的重点立法问题和分歧意见与各方多次沟通,最大限度地凝聚智慧、形成共识,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监督工作:突出财政预算执行、社会重大关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等重点,结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强化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为老百姓管好每一分钱、看好政府的钱袋子,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职责。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对21个市级重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进行督促整改。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听取和审议了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深入分析原因、加大整改力度、严肃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同时,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对《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批监督的决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全市112个一级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
着眼于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盯群众高度关注的饮水安全问题,对审议意见跨年度跟踪督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理饮水安全专题询问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新水源地建设、城市二次供水监管、农村饮用水安全等审议意见所涉及内容基本上得到了落实。更加注重人居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对兰州市水土保持、南北两山绿化、河洪道管理、城市防洪以及环境卫生整治、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出租车市场管理、城市网格化管理、教育用地等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同时,还对民族教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清真食品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回应了群众关切,促进了有关方面的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事关人民群众幸福安康,事关全市长治久安。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一府两院”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兰州市法检“两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对食品安全法、旅游法、种子法、职业教育法、水污染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兰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市监管场所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备案政府合同和协议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对57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了法检“两院”公正司法水平。同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108件,接待来访728人次,积极督促有关方面妥善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积极谋划、科学规范、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各级人大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针对重大事项范围不够明确、程序不够规范、责任追究缺乏依据等问题,参照《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对重大事项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同时,把决定重大事项与开展监督工作相结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调整等报告,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围绕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对兰州市“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部分指标难以完成的实际,向市委和市政府提出了调整任务的建议。提前介入“十三五”规划编制,从发展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次,对61名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人因考试不合格被暂缓任命。同时,加强对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纪意识的监督检查和严格评价,制定和推行约谈制度,全年共约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一府两院”组成人员600余人次。
代表工作: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强工作平台和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创造条件,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有了很大提升,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得到有效保障
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是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的前提和基础。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延伸代表培训范围和层次,聘请专家教授,分期分批集中培训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之家”及“人大代表工作站”负责同志400余人次。制定“一府两院”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实施办法,不断改进“一府两院”向代表通报政情工作,为代表订阅、邮寄人大报纸杂志和学习资料,利用兰州人大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地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两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密切联系。
强化代表履职活动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举措。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18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了工作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邀请50余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同时,不断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活动机制,组织召开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座谈会,加强工作指导,促进了代表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丰富代表履职形式,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帮助协调落实项目353个、资金10074.94万元,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使代表建议落到实处是尊重代表法定权利、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的一项重要内容。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全面督办、分类督办、重点督办,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代表高度关注的问题,促进了治污染畅交通工作,推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农业和农村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从办理结果看,189件代表建议,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143件,占建议总数的75.7%,比上年提高10.6%。
自身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工作落实年”行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和组织纪律建设,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是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实际需要,是夯实人大工作基础、提高人大履职能力的重要内容。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思想行动更加自觉,工作作风有了新的改进。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行动,有力推进所承担的联扶、重大项目建设、网格化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列出的83项工作清单任务全面完成,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第一责任、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开展约谈工作,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查找制约全市人大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代市委起草了《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工作保障等方面对推进兰州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作出了安排部署。成瑞 陈文
立法工作:积极探索立法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着力规范地方立法行为,有效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质量不断提升,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规范立法行为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和关键所在。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新修订的立法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工作的最新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立法调研、论证、听证、评估、协商、审议、报批、公布和公众参与的立法制度,将近年来形成的成熟经验制度化,先后两次审议并通过了《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规定》。
立法后评估是检验法规实施效果、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有效举措。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制定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并据此委托兰州财经大学课题组,对2004年起实施的《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决定将该条例修订工作纳入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不在于多,而在于切实管用。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突出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地方立法原则,紧紧围绕科技进步、物业管理、客运出租汽车、养犬管理、河道管理等开展立法,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7部。同时,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城市线缆落地等开展了立法调研,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14部法律法规草案在兰州市征求意见的工作,对26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公众参与立法是民主立法的具体体现。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更加注重听取不同利益群体的立法诉求,对审议的7部法规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征求意见,法规草案修改中采纳意见建议700余条,立法的民意基础更加坚实。同时,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就法规中涉及的重点立法问题和分歧意见与各方多次沟通,最大限度地凝聚智慧、形成共识,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监督工作:突出财政预算执行、社会重大关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等重点,结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强化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为老百姓管好每一分钱、看好政府的钱袋子,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职责。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对21个市级重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进行督促整改。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听取和审议了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深入分析原因、加大整改力度、严肃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同时,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对《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批监督的决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全市112个一级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
着眼于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盯群众高度关注的饮水安全问题,对审议意见跨年度跟踪督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理饮水安全专题询问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新水源地建设、城市二次供水监管、农村饮用水安全等审议意见所涉及内容基本上得到了落实。更加注重人居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对兰州市水土保持、南北两山绿化、河洪道管理、城市防洪以及环境卫生整治、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出租车市场管理、城市网格化管理、教育用地等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同时,还对民族教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清真食品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回应了群众关切,促进了有关方面的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事关人民群众幸福安康,事关全市长治久安。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一府两院”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兰州市法检“两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对食品安全法、旅游法、种子法、职业教育法、水污染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兰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市监管场所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备案政府合同和协议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对57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了法检“两院”公正司法水平。同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108件,接待来访728人次,积极督促有关方面妥善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积极谋划、科学规范、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各级人大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针对重大事项范围不够明确、程序不够规范、责任追究缺乏依据等问题,参照《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对重大事项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同时,把决定重大事项与开展监督工作相结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调整等报告,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围绕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对兰州市“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部分指标难以完成的实际,向市委和市政府提出了调整任务的建议。提前介入“十三五”规划编制,从发展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次,对61名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人因考试不合格被暂缓任命。同时,加强对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纪意识的监督检查和严格评价,制定和推行约谈制度,全年共约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一府两院”组成人员600余人次。
代表工作: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强工作平台和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创造条件,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有了很大提升,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得到有效保障
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是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的前提和基础。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延伸代表培训范围和层次,聘请专家教授,分期分批集中培训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之家”及“人大代表工作站”负责同志400余人次。制定“一府两院”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实施办法,不断改进“一府两院”向代表通报政情工作,为代表订阅、邮寄人大报纸杂志和学习资料,利用兰州人大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地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两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密切联系。
强化代表履职活动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举措。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18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了工作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邀请50余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同时,不断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活动机制,组织召开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座谈会,加强工作指导,促进了代表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丰富代表履职形式,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帮助协调落实项目353个、资金10074.94万元,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使代表建议落到实处是尊重代表法定权利、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的一项重要内容。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全面督办、分类督办、重点督办,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代表高度关注的问题,促进了治污染畅交通工作,推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农业和农村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从办理结果看,189件代表建议,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143件,占建议总数的75.7%,比上年提高10.6%。
自身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工作落实年”行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和组织纪律建设,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是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实际需要,是夯实人大工作基础、提高人大履职能力的重要内容。2015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思想行动更加自觉,工作作风有了新的改进。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行动,有力推进所承担的联扶、重大项目建设、网格化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列出的83项工作清单任务全面完成,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第一责任、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开展约谈工作,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查找制约全市人大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代市委起草了《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工作保障等方面对推进兰州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作出了安排部署。成瑞 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