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紧盯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不放松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9-06 11:20:40

  本报讯 (通讯员 陈海明)近年来,甘肃省崇信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坚持跟踪问效,督促“一府两院”加快办理进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了常委会审议意见件件有答复、个个有回音。

充分酝酿,科学合理提出审议意见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县委重大决策的落实和“一府两院”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筛选议题,先后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教育法、环境保护法等12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县煤电产业暨重大项目建设、城镇化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及县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等14项社会事业进行了视察、调研。每次活动开展前,崇信县人大常委会都充分备足功课,由常委会分管主任牵头,抽调相关委办、部门工作人员,邀请部分熟悉该领域工作的常委会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组成工作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活动过程中,注重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呼声,通过现场察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随机抽查、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工作实情,尽最大努力将问题搞清楚、弄明白。活动结束后,工作组及时召开会议,组员逐个分析讨论工作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拟定调研或执法检查报告,并提交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讨论修订。同时,充分吸纳“一府两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通过反复的“回炉”锤炼,最终形成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县“一府两院”进行办理。

健全制度,凝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长期以来,针对常委会审议意见针对性不强、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崇信县人大常委会统筹抓好审议意见提出、交办、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各工委提前一周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审查,并将工作报告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与活动的部分代表,让他们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思考分析,方便他们为审议发言做好准备。2014年,崇信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崇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督查办法》,这标志着崇信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正式通过制度形式被固定下来。该办法明确指出,县“一府两院”应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可邀请相关组成人员及县人大代表进行督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常委会会议要对上年度“一府两院”办理情况进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审议意见办理不力、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或督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县人大常委会可通过跟踪督查、组织代表视察、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实施监督。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主抓、“一府两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跟踪问效,客观准确评价办理落实情况

  在崇信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4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该议题内容共涉及司法、教育、农牧、工信、人社、环保六部门7件32条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共办结27条,因条件所限正在办理的5条,办结率达84.36%。同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有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有4个报告被测评为满意,有3个报告被测评为基本满意。

  崇信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在最后的表态发言中说,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意义重大,顺应了群众期盼,工作接地气,有助于政府更好地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将再接再厉,积极开展学法守法,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并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抓好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对已经整改落实到位的,要巩固提高;对尚未办理或因条件所限正在办理的,“一府两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措施抓紧落实;对于个别审议意见办理质量不高、进度缓慢的议题,必要时县人大常委会将再次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或重新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直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