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问题导向 持续从严要求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县区人大代表增选和补选指导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9-23 09:07:13
本报讯 (通讯员 查永国)针对近期县区领导班子成员陆续到位和部分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参选后调离,需要进行县区人大代表增选和补选的实际,甘肃省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加强了县区人大代表增选和补选指导工作。
摸清代表底数 分类进行指导
截至8月26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兰州市各县区1528名县区人大代表名额中,应选1500名(预留28名),6月至7月,各县区实选1437名,空缺63名(城关区15名、七里河区10名、西固区5名、安宁区2名、红古区12名、永登县2名、榆中县8名、皋兰县9名)。在空缺的代表名额中,部分名额为选举时未选满应选名额,需要另选(当时未进行另选,其他当选代表已经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选举未满名额视为增选);部分名额为机动名额,需要增选。此外,还有部分代表(主要是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选举后调离本县区,需要补选。
针对几种不同情况,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不同要求,分类进行指导。对另选和增选代表,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进行;对补选代表,可按照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适当简化程序。同时,进一步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换届领导小组下发的《兰州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的五个方面的内容》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及督查指导组在县区人大代表增选和补选工作中,继续高度重视和严格把握好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宣传发动、监督检查等“三个始终坚持”,登记参选人员、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四个关键环节”,依法组织选举委员会等“十项重点工作”,选举日的时间等“十三个法定时间”,以及选民投票的人数等“二十七个法定人数”。
坚持党的领导 发挥把关作用
8月11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县区人大代表增选和补选工作中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党员人大代表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选民和党员人大代表带头贯彻党组织的主张等作出新的安排。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通报了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传达学习了省市有关换届选举方面的文件精神,特别就加强党的领导、严肃换届纪律等提出新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与市委组织部门及市委换届办人大政协组的沟通衔接,共同就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如何坚持党组织主导代表人选的推荐考察、明确组织意图、增强政治敏感性,从而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等提出新的意见。
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责任追究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靠实常委会主要领导包抓2个县区、其他领导各包抓1个县区、机关8名同志分县区衔接沟通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责任制。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严的标准和实的要求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形成纵向压力传导、横向相互协同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环节一个不少、步骤一个不省。按照市委换届办要求,克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力量不足的困难,要求抽调的11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工作,善始善终。重申和进一步严格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用查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严肃换届纪律 加强监督审查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严格落实换届纪律“九严禁”“十不准”等纪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换届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严肃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纪律依法依纪依规进行选举的通知》,强调再次集中学习和观看“一片一书”,认真落实“四必看”硬性规定,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审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从严加强换届纪律风气监督,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督查指导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县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高度重视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代表资格审查、组织投票选举等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严防拉票贿选、破坏换届选举等现象出现,确保选举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对增选或补选的县区人大代表,继续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代表的基本条件,增选或补选代表中各个法定环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议确认代表当选资格有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以违法行为当选的,提出其当选无效的意见,由县区人大常委会确定。
摸清代表底数 分类进行指导
截至8月26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兰州市各县区1528名县区人大代表名额中,应选1500名(预留28名),6月至7月,各县区实选1437名,空缺63名(城关区15名、七里河区10名、西固区5名、安宁区2名、红古区12名、永登县2名、榆中县8名、皋兰县9名)。在空缺的代表名额中,部分名额为选举时未选满应选名额,需要另选(当时未进行另选,其他当选代表已经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选举未满名额视为增选);部分名额为机动名额,需要增选。此外,还有部分代表(主要是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选举后调离本县区,需要补选。
针对几种不同情况,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不同要求,分类进行指导。对另选和增选代表,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进行;对补选代表,可按照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适当简化程序。同时,进一步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换届领导小组下发的《兰州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的五个方面的内容》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及督查指导组在县区人大代表增选和补选工作中,继续高度重视和严格把握好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宣传发动、监督检查等“三个始终坚持”,登记参选人员、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四个关键环节”,依法组织选举委员会等“十项重点工作”,选举日的时间等“十三个法定时间”,以及选民投票的人数等“二十七个法定人数”。
坚持党的领导 发挥把关作用
8月11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县区人大代表增选和补选工作中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党员人大代表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选民和党员人大代表带头贯彻党组织的主张等作出新的安排。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通报了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传达学习了省市有关换届选举方面的文件精神,特别就加强党的领导、严肃换届纪律等提出新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与市委组织部门及市委换届办人大政协组的沟通衔接,共同就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如何坚持党组织主导代表人选的推荐考察、明确组织意图、增强政治敏感性,从而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等提出新的意见。
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责任追究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靠实常委会主要领导包抓2个县区、其他领导各包抓1个县区、机关8名同志分县区衔接沟通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责任制。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严的标准和实的要求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形成纵向压力传导、横向相互协同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环节一个不少、步骤一个不省。按照市委换届办要求,克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力量不足的困难,要求抽调的11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工作,善始善终。重申和进一步严格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用查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严肃换届纪律 加强监督审查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严格落实换届纪律“九严禁”“十不准”等纪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换届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严肃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纪律依法依纪依规进行选举的通知》,强调再次集中学习和观看“一片一书”,认真落实“四必看”硬性规定,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审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从严加强换届纪律风气监督,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督查指导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县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高度重视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代表资格审查、组织投票选举等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严防拉票贿选、破坏换届选举等现象出现,确保选举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对增选或补选的县区人大代表,继续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代表的基本条件,增选或补选代表中各个法定环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议确认代表当选资格有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以违法行为当选的,提出其当选无效的意见,由县区人大常委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