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努力提升司法监督工作水平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10-14 10:49:37

  自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甘肃省岷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规范司法监督途径,努力提升司法监督工作水平。

  设立人大法制委,建立司法监督专家委员会。岷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从加强监督力量入手,依法设立了岷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建立了岷县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专家委员会,解决了司法监督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和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司法工作报告制度、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审议意见办理办法、人事任免办法等一系列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规章制度,推动了司法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不断强化人大代表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职能。岷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了“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使县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结案率有了明显提升,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通过代表参加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旁听庭审活动等履职活动,不断强化人大代表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职能。

  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岷县人大常委会把人大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等监督方式相结合,督促司法机关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司法机关执法中的偏差和错案,督促司法机关启动自我纠错机制,达到了人大司法监督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等有效监督形式的良性互动;把人大监督与纪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的结合,进行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赏士健 何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