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民履职的脚步坚定有力——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回眸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11-04 09:20:27
筹备召开人代会6次、常委会会议40次,开展执法检查32项、调研视察83项,提出审议意见53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9项……
5年来,甘肃省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了本届县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并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既坚持原则、又不断创新,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民主法治进程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上
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上,按照监督法要求,注重抓全局的重点、重点的关键、关键的具体,着力推动解决涉及发展和民生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东、西大河上游水源涵养地是永昌县的“生命之源”。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以来,针对东、西大河上游水源涵养地生态遭受破坏的严峻形势,坚持把推动涵养地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作为重点工作,找准发挥人大优势、代表作用和促进生态建设的切入点,全力推动生态治理与建设取得实效。
——任期以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视察边界和草原生态建设,以水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执法检查为契机,7次组织县内各级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保护东、西大河上游水源涵养林的建议,一次次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提出。在推动解决问题中,始终坚持与县委、县政府同心、同调、同向,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汇报反映实际情况。2012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积极反映东、西大河上游因过度垦荒采矿,造成水情危机和生态恶化的问题,并提出保护建议。与此同时,注重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协调,全方位做好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甘肃分社等各级新闻媒体现场报道以及中科院兰州分院专家实地考察的前期准备工作;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多次赴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多渠道、多层面向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反映生态破坏的真实情况。东、西大河上游生态环境现状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及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14年9月就此问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督办。会后,国家相关部委实地调研,核实情况,提出整改要求。目前,东大河源头5家开矿企业勘察活动全面停止,部分已经完成恢复治理任务;其余矿点恢复治理工作正在推进,东、西大河上游生态保护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任期以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以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工作为监督导向,注重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入手,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5年来,先后对教育卫生、食品安全、人饮工程等12项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审议意见并强化督办落实,实现人大监督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与群众期盼相呼应。特别是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连续两年对教育、卫生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行调研检查,督促支持政府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项目验收工作。县政府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系列配套管理制度,组织对商品住宅楼工程质量进行单项验收和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工作,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未验先用”等违规行为得到遏制。教育发展涉及千家万户。永昌县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推动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力量办学、幼儿教育管理、职业教育发展、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的调研,促进了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健康发展。食品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永昌县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开展调研检查,不断改进检查方式,采用不打招呼、不发文件、不定地点和直奔现场、直接曝光的方式,了解掌握实情,加强督促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城乡接合部、餐厅后厨和鲜奶加工、小食品摊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5年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对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农村道路建设管护、人饮工程建设、草食畜牧业发展、医疗卫生管理、节水农业发展等群众关注的工作得到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更加顺民心、贴实际、合民意。
——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是落实依法治理的基础。5年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站位全局,积极作为,每年有重点地选择2~3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并采用县乡(镇)联动、媒体曝光、跟踪监督等措施,把人大监督与媒体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开展一次检查、宣传一部法律、曝光一个典型、教育一片群众的作用。5年来,先后对职业教育法、城乡规划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13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对15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在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时,永昌县人大常委会集中力量,实地察看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规划及执行情况,召开专题座谈会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相结合,就加强规划编制,加大规划执行力度,严格规划审批、修改和调整程序等提出建议。在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执法检查中,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考察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了解了周边县区的低保基本情况,结合本县实际,提出了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的审议意见。永昌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增加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覆盖率较2014年提增近2个百分点;制定出台了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和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范救助程序,扩大救助范围,全县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强化措施,改进服务,在依法履职中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永昌县焦家庄乡是神秘骊靬文化的发祥地,甘肃省第一个农业合作社诞生地,也是甘肃省民间文化艺术小曲之乡。全乡有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62名,代表活动小组3个。为了使代表有地方说话、有地方办公、有地方学习、有地方活动,焦家庄乡人大按照“七有”(有场所、有标志、有制度、有公示栏、有计划、有召集人、有记录)建设标准,设立了“人大代表之家”,并在醒目位置悬挂了标志牌,室内张贴了代表联系选民、学习培训、述职、小组活动、意见建议督办、接待来访群众等8项重点制度,让代表切实感受到家的氛围。同时,乡人大结合实际,按照“家”“站”结合的要求,在3个代表小组建立了“人大代表工作站”,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创造了条件。焦家庄乡人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这一平台和阵地作用,服务代表、服务选民,及时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每一次代表活动都详细记录在册,保存好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认真做好“四簿三册一卡“(代表活动情况登记簿、代表接待选民来访登记簿、代表意见建议登记簿、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代表花名册、代表活动小组点名册、人大代表工作手册,代表联系选民登记卡)登记工作,使代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好简报和宣传报道工作,对代表履职情况适时予以公布(报道),让人大代表增强责任感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意识,激发代表的履职动力,增强代表履职的实效性、积极性。
焦家庄乡“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只是永昌县“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一个缩影。按照便于组织和方便活动的原则,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将市、县、乡人大代表混编为24个代表小组,每年对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进行调研指导,督促落实学习培训、视察调研、联系选民等制度,不断推进闭会期间代表小组履职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建好、用好“人大代表之家”,按照“七有”标准,在全县建成“人大代表之家”17个,不断在实践中完善运行制度,为代表开展活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提供有效的履职平台,也为全省“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试点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在建好“人大代表之家”基础上,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保障服务代表履职作为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形式,代表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争取落实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闭会期间代表正常活动。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分批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组织对县十八届基层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每年组织“一府两院”集中联系代表,通报全县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进展,帮助代表了解实情把握大局。有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多种方式征求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届内共邀请195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525人次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共提出意见建议400多条,实现了代表履职“四个一”(届内平均每名代表参加一次调研视察、做一次审议发言、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提一条意见建议)任务目标,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不断夯实。健全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每年人代会前制作代表访谈和代表风采录等专题节目,积极向上级人大推荐履职突出代表;完善代表履职“四簿三册一卡”,落实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共召开述职评议会58场次,安排517名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代表职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拓宽代表督政渠道,连续两年组织全体代表对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推荐110人次代表参加听证会、座谈会、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选派代表参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活动,代表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正能量不断发挥。
代表建议办理是代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着力在建议“提得准、交到位、出成效”上下功夫,规范交办程序,明确提出办理质量和时限要求;开展专题培训,引导代表注重所提建议的政策性、法律性、全局性、群众性、可行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建议质量。坚持重点督办与全面办理相结合,每年选择一些县委重点推进、政府着力解决、代表集中反映的建议,采取常委会领导挂靠督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等形式,以点带面推进办理工作。坚持对建议办理结果开展满意度测评,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把建议办理情况交由全体代表评定,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坚持实地督办与听取汇报相结合,对办理工作实行“两审”制和票决制(县政府报告办理情况,常委会代工委汇报督办情况,会议满意度票决),狠抓推进落实,保证办理进度。“一府两院”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时限要求,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任期以来,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425件,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东西大河上游生态保护、北环路维修、高效节水农业建设、土地流转、农村道路养护、渠道建设等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改进作风,提升素质,在创新中提高工作质量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持续推进效能建设,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工作质量。
近年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专题教育与履职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专题培训、专题讲座、座谈研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知识。
在认真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既坚持党的领导、又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履职思路和方法,特别是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从更好地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推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和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高度出发,梳理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出了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了依据。县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推动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县人大常委会规范了机构设置,配齐了工作人员;城关、河西堡、朱王堡三大镇配备了副县级人大主席,7个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10个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大秘书,为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创造了良好条件,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迈出了关键一步。不断改进调研方法,优化调研方式,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走访群众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力求调研成果的真实性;改进审议工作,安排不驻会的常委会委员参与议题调研、检查,掌握第一手材料,收集意见建议,做实会前初审;审议意见以文件形式送交“一府两院”办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将在常委会会议上再汇报、再审议和二次票决,以此增强审议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跟踪督办,对事关民生的事项,进行持续监督,实施跟踪问效,提高了调研成果转化率。
在坚持创新的同时,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推进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促进人大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围绕职权,突出重点,结合教育活动,修改完善《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等16项制度,新建《审议意见督办暂行办法》等6项制度,形成涵盖常委会履职及机关管理的系统化制度,使人大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可行。从严加强机关管理,严格执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从简办文办会,从严落实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及办公用房新规定,机关干部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自觉性显著增强。不断强化常委会工作机构岗位职责、优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标准,促进机关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围绕全县大局和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提高了各项议题的审议质量,加大了相关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各项工作较好地体现了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及时公开常委会重点议事内容和重要决议决定,主动联系新闻媒体报道履职情况,先后邀请39名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率先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丰富活动,深化内涵,注重培育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贾玉坤 焦益民 毛仲剑
5年来,甘肃省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了本届县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并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既坚持原则、又不断创新,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民主法治进程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上
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上,按照监督法要求,注重抓全局的重点、重点的关键、关键的具体,着力推动解决涉及发展和民生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东、西大河上游水源涵养地是永昌县的“生命之源”。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以来,针对东、西大河上游水源涵养地生态遭受破坏的严峻形势,坚持把推动涵养地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作为重点工作,找准发挥人大优势、代表作用和促进生态建设的切入点,全力推动生态治理与建设取得实效。
——任期以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视察边界和草原生态建设,以水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执法检查为契机,7次组织县内各级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保护东、西大河上游水源涵养林的建议,一次次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提出。在推动解决问题中,始终坚持与县委、县政府同心、同调、同向,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汇报反映实际情况。2012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积极反映东、西大河上游因过度垦荒采矿,造成水情危机和生态恶化的问题,并提出保护建议。与此同时,注重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协调,全方位做好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甘肃分社等各级新闻媒体现场报道以及中科院兰州分院专家实地考察的前期准备工作;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多次赴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多渠道、多层面向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反映生态破坏的真实情况。东、西大河上游生态环境现状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及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14年9月就此问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督办。会后,国家相关部委实地调研,核实情况,提出整改要求。目前,东大河源头5家开矿企业勘察活动全面停止,部分已经完成恢复治理任务;其余矿点恢复治理工作正在推进,东、西大河上游生态保护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任期以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以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工作为监督导向,注重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入手,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5年来,先后对教育卫生、食品安全、人饮工程等12项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审议意见并强化督办落实,实现人大监督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与群众期盼相呼应。特别是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连续两年对教育、卫生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行调研检查,督促支持政府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项目验收工作。县政府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系列配套管理制度,组织对商品住宅楼工程质量进行单项验收和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工作,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未验先用”等违规行为得到遏制。教育发展涉及千家万户。永昌县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推动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力量办学、幼儿教育管理、职业教育发展、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的调研,促进了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健康发展。食品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永昌县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开展调研检查,不断改进检查方式,采用不打招呼、不发文件、不定地点和直奔现场、直接曝光的方式,了解掌握实情,加强督促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城乡接合部、餐厅后厨和鲜奶加工、小食品摊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5年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对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农村道路建设管护、人饮工程建设、草食畜牧业发展、医疗卫生管理、节水农业发展等群众关注的工作得到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更加顺民心、贴实际、合民意。
——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是落实依法治理的基础。5年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站位全局,积极作为,每年有重点地选择2~3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并采用县乡(镇)联动、媒体曝光、跟踪监督等措施,把人大监督与媒体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开展一次检查、宣传一部法律、曝光一个典型、教育一片群众的作用。5年来,先后对职业教育法、城乡规划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13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对15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在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时,永昌县人大常委会集中力量,实地察看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规划及执行情况,召开专题座谈会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相结合,就加强规划编制,加大规划执行力度,严格规划审批、修改和调整程序等提出建议。在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执法检查中,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考察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了解了周边县区的低保基本情况,结合本县实际,提出了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的审议意见。永昌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增加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覆盖率较2014年提增近2个百分点;制定出台了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和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范救助程序,扩大救助范围,全县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强化措施,改进服务,在依法履职中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永昌县焦家庄乡是神秘骊靬文化的发祥地,甘肃省第一个农业合作社诞生地,也是甘肃省民间文化艺术小曲之乡。全乡有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62名,代表活动小组3个。为了使代表有地方说话、有地方办公、有地方学习、有地方活动,焦家庄乡人大按照“七有”(有场所、有标志、有制度、有公示栏、有计划、有召集人、有记录)建设标准,设立了“人大代表之家”,并在醒目位置悬挂了标志牌,室内张贴了代表联系选民、学习培训、述职、小组活动、意见建议督办、接待来访群众等8项重点制度,让代表切实感受到家的氛围。同时,乡人大结合实际,按照“家”“站”结合的要求,在3个代表小组建立了“人大代表工作站”,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创造了条件。焦家庄乡人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这一平台和阵地作用,服务代表、服务选民,及时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每一次代表活动都详细记录在册,保存好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认真做好“四簿三册一卡“(代表活动情况登记簿、代表接待选民来访登记簿、代表意见建议登记簿、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代表花名册、代表活动小组点名册、人大代表工作手册,代表联系选民登记卡)登记工作,使代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好简报和宣传报道工作,对代表履职情况适时予以公布(报道),让人大代表增强责任感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意识,激发代表的履职动力,增强代表履职的实效性、积极性。
焦家庄乡“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只是永昌县“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一个缩影。按照便于组织和方便活动的原则,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将市、县、乡人大代表混编为24个代表小组,每年对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进行调研指导,督促落实学习培训、视察调研、联系选民等制度,不断推进闭会期间代表小组履职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建好、用好“人大代表之家”,按照“七有”标准,在全县建成“人大代表之家”17个,不断在实践中完善运行制度,为代表开展活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提供有效的履职平台,也为全省“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试点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在建好“人大代表之家”基础上,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保障服务代表履职作为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形式,代表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争取落实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闭会期间代表正常活动。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分批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组织对县十八届基层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每年组织“一府两院”集中联系代表,通报全县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进展,帮助代表了解实情把握大局。有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多种方式征求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届内共邀请195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525人次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共提出意见建议400多条,实现了代表履职“四个一”(届内平均每名代表参加一次调研视察、做一次审议发言、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提一条意见建议)任务目标,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不断夯实。健全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每年人代会前制作代表访谈和代表风采录等专题节目,积极向上级人大推荐履职突出代表;完善代表履职“四簿三册一卡”,落实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共召开述职评议会58场次,安排517名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代表职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拓宽代表督政渠道,连续两年组织全体代表对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推荐110人次代表参加听证会、座谈会、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选派代表参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活动,代表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正能量不断发挥。
代表建议办理是代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着力在建议“提得准、交到位、出成效”上下功夫,规范交办程序,明确提出办理质量和时限要求;开展专题培训,引导代表注重所提建议的政策性、法律性、全局性、群众性、可行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建议质量。坚持重点督办与全面办理相结合,每年选择一些县委重点推进、政府着力解决、代表集中反映的建议,采取常委会领导挂靠督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等形式,以点带面推进办理工作。坚持对建议办理结果开展满意度测评,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把建议办理情况交由全体代表评定,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坚持实地督办与听取汇报相结合,对办理工作实行“两审”制和票决制(县政府报告办理情况,常委会代工委汇报督办情况,会议满意度票决),狠抓推进落实,保证办理进度。“一府两院”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时限要求,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任期以来,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425件,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东西大河上游生态保护、北环路维修、高效节水农业建设、土地流转、农村道路养护、渠道建设等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改进作风,提升素质,在创新中提高工作质量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持续推进效能建设,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工作质量。
近年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专题教育与履职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专题培训、专题讲座、座谈研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知识。
在认真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既坚持党的领导、又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履职思路和方法,特别是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从更好地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推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和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高度出发,梳理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出了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了依据。县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推动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县人大常委会规范了机构设置,配齐了工作人员;城关、河西堡、朱王堡三大镇配备了副县级人大主席,7个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10个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大秘书,为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创造了良好条件,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迈出了关键一步。不断改进调研方法,优化调研方式,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走访群众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力求调研成果的真实性;改进审议工作,安排不驻会的常委会委员参与议题调研、检查,掌握第一手材料,收集意见建议,做实会前初审;审议意见以文件形式送交“一府两院”办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将在常委会会议上再汇报、再审议和二次票决,以此增强审议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跟踪督办,对事关民生的事项,进行持续监督,实施跟踪问效,提高了调研成果转化率。
在坚持创新的同时,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推进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促进人大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围绕职权,突出重点,结合教育活动,修改完善《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等16项制度,新建《审议意见督办暂行办法》等6项制度,形成涵盖常委会履职及机关管理的系统化制度,使人大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可行。从严加强机关管理,严格执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从简办文办会,从严落实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及办公用房新规定,机关干部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自觉性显著增强。不断强化常委会工作机构岗位职责、优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标准,促进机关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围绕全县大局和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提高了各项议题的审议质量,加大了相关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各项工作较好地体现了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及时公开常委会重点议事内容和重要决议决定,主动联系新闻媒体报道履职情况,先后邀请39名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率先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丰富活动,深化内涵,注重培育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贾玉坤 焦益民 毛仲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