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峰:探索“332”模式强化代表建议办理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12-19 10:44:54
本报讯 (通讯员 罗建平)近年来,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探索出建议办理的“332”模式,积极推动代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今年以来,西峰区人大常委会共收到代表意见建议69件,办复率达100%,代表满意率达96%,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体现领导、部门、人大“三个参与”
西峰区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强化“领导领办、部门承办、人大督办”。领导领办,是指对一些涉及发展和民生方面的重大意见建议,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领办,便于调动、协调各方面力量攻坚克难;部门承办,是指将人大代表建议按照涉及领域,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归口承办,签订办理责任书,有利于强化责任,推动落实;人大督办,是指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与区委督查考核局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实现交办方式、办理方式、督办方式“三个创新”
西峰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初都要召开会议将代表意见建议进行集中交办,现场明确承办部门、责任人员,形成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承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创新办理方式,坚持办前、办中和办后见面原则。事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找准问题症结,从而有目的、有重点地解决和处理问题;在办理过程中,让代表了解解决有关问题的难点和实际情况,对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及时得到代表的理解;办结后,充分了解人大代表的反响和评价,进行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不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同时,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督办方式,实行全程督办制度,全面掌握建议办理动态、进程和结果,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高效。
深化部门与代表、部门与人大和政府的“两个沟通”
政府相关承办部门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及时与代表沟通,了解提出意见建议的背景,并就办理代表建议的方法、步骤、效果等与代表沟通交流,征询代表意见。同时,承办部门及时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部门的沟通,形成共识,得到指导和支持,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办理效果。
经过不懈努力,西峰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解决了以往办理中存在的重答复、轻结果问题,完成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
体现领导、部门、人大“三个参与”
西峰区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强化“领导领办、部门承办、人大督办”。领导领办,是指对一些涉及发展和民生方面的重大意见建议,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领办,便于调动、协调各方面力量攻坚克难;部门承办,是指将人大代表建议按照涉及领域,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归口承办,签订办理责任书,有利于强化责任,推动落实;人大督办,是指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与区委督查考核局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实现交办方式、办理方式、督办方式“三个创新”
西峰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初都要召开会议将代表意见建议进行集中交办,现场明确承办部门、责任人员,形成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承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创新办理方式,坚持办前、办中和办后见面原则。事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找准问题症结,从而有目的、有重点地解决和处理问题;在办理过程中,让代表了解解决有关问题的难点和实际情况,对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及时得到代表的理解;办结后,充分了解人大代表的反响和评价,进行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不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同时,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督办方式,实行全程督办制度,全面掌握建议办理动态、进程和结果,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高效。
深化部门与代表、部门与人大和政府的“两个沟通”
政府相关承办部门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及时与代表沟通,了解提出意见建议的背景,并就办理代表建议的方法、步骤、效果等与代表沟通交流,征询代表意见。同时,承办部门及时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部门的沟通,形成共识,得到指导和支持,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办理效果。
经过不懈努力,西峰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解决了以往办理中存在的重答复、轻结果问题,完成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