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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民生民意真正开花结果——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综述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11-22 14:47:46


  11月16日至17日,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在兰州召开。10名全国人大代表,中组部、中编办、国务院相关部委局办、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等40个承办单位,以及3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的同志共170余人围坐一堂,总结交流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围绕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建立健全与代表的沟通协商机制、推动办理答复工作进行研讨。
 
  厚积薄发,做足“功课”,准确发力,用高质量的建议表达人民群众的呼声和需求
 
  代表建议的背后,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尤其是在全国最高议政殿堂上提出的建议,更是“海量”民生民意的汇聚。
 
  每一件代表建议的提出,都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只有做足“功课”,才能确保建议的质量。无论是代表本身,还是代表的“娘家”——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在为保证建议的质量进行着不懈努力。
 
  陈舒,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律师》杂志主编。
 
  陈舒已经连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议案和建议5件左右。
 
  陈舒在交流发言时说,如同我们在审查财政预算时所强调的,财政资金使用必须要讲求绩效,代表建议的办理也要考察绩效。
 
  陈舒说,代表建议提交后,就进入法定办理程序。从分类交办到相关部门具体办理,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财政经费和人力资源的投入和支持。只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财政付出的成本才会有实际的回报。因此,作为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是启动和夯实这一法定行为的重要环节。提出一份有理有据、有针对性、切中时弊、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是办理好代表建议的基础。
 
  从多年来履职的实践中陈舒认识到,提出高质量建议的关键在深入调查研究。
 
  陈舒说,我努力做到提出代表建议力求掌握全面、真实的一线材料,力求案据充分。一般来说,“就地取材,不熟不做”。要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难在何处、忧为何事;要善于“去伪存真”,明确自己应该建议相关部门关注什么、改进什么。
 
  回顾自己14年来的履职经历,陈舒认为,调查研究是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必须要做的基本功。人大代表不能仅凭个人的好恶发表意见,而要代表一方群众或者行业的声音和诉求。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应对纷繁复杂的公共信息和社会舆情具备高效、公正的收集、研究、处理和判断能力。
 
  来自江苏连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刘玲,也是一名律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9年,刘玲个人或联名共向大会提交议案43件、建议77件。
 
  刘玲说,9年的履职过程,我十分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做到“三不”原则:不无准备地参会、不作无准备地发言、不提无调查思考的议案建议,较好地提高了大会审议发言质量和提交议案建议的质量。
 
  来自湖北的全国人大代表谭伦蔚则认为,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代表提出建议能力的专题培训。另一方面,代表工作机构应严格代表建议提出审查把关,不能“照单全收”,或者“一提就转”、“一提就办”。同时,人大代表自身也要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科学、精准提出建议议题,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民代言、一事一提、切实可行”的要求,让交办单位“交得出”、承办单位“办得好”。
 
  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既要知情知政,还要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记者在这次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突出服务意识,以服务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为己任,除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列席省级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参加各种调研视察活动,寄送相关资料,通报省情政情等普遍做法外,还各有实招,为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提供服务和帮助。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就近就地和便于活动的原则,组建了16个全国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建立了活动制度。各代表小组通过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了解当地情况,反映民情民意,为代表提出建议积累了大量素材。同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底前都要向代表所在单位发函,请他们支持代表开展调研活动,为代表提出建议做准备。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在全国人代会之前,向全国人大代表寄发《关于及早准备,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的函》,函件中就代表在提出议案建议中易出现的问题和提高议案建议质量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使代表准确把握国家新战略、新举措、新理念,紧跟时代步伐,提出高质量的建议。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为了让代表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社情民意,每年5月份,都按照“三结合一自愿”的原则(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年工作要点、结合全省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调研题目、结合各全国人大代表小组职业特点和专业领域,征询代表个人意愿),研究提出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方案。2016年,确定了全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三个专题调研题目,5至9月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参与代表43人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5份。代表通过参加专题调研活动,走进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为准备议案建议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素材。
 
  高度重视,健全制度,认真办理,加强沟通,通过办理落实代表建议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真正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指出,各级国家机关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保证代表知情知政,畅通社情民意和反映渠道,发挥好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的作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严格责任、限时办结,完善调研、走访等沟通协商机制,加强考核问责”。
 
  在这次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相关部门交流了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要求各承办司局,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把建议办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始终坚持质量为先,推动建议办理质量和工作落实“双提升”;要严格遵守时限要求,确保办理工作按时完成;要勇于担当,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办理任务。在办理工作中,国家发改委不断加强办理制度建设,强化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联络员制度、交办制度、督办制度、内部协商制度、激励表彰制度,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同时,国家发改委今年切实加大了与提案代表的沟通力度,积极开展“办理人员走出去”和“人大代表走进来”活动,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代表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沟通,全面深入了解代表的意见建议。据统计,2016年,国家发改委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与代表沟通1289人次,其中电话沟通1192人次、信函沟通40人次,座谈调研等其他方式57人次。
 
  国家林业局在办理工作中完善并严格执行办理工作办法、办理结果公开暂行办法和办理工作流程,使建议办理工作从交办、办理、催办、办结到公开的整个办理过程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优质高效的完成。为加强督办检查,严格办理工作时限,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台账制度,做到家底清、责任清、流程清、进度清,还适时将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予以统计排名,以《督查专报》的形式进行通报。同时,为鼓励先进、宣传典型、充分调动建议办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国家林业局还建立了通报表扬制度,设立“先进集体奖”“先进个人奖”和“优秀复文奖”,对办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办理工作中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办理的必要环节,凡是主办的建议,均与提案代表沟通联系后再答复,沟通记录作为答复文稿送签时的必附材料,未沟通的予以退回。各承办司局在办理过程中采取邀请上门、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调研等形式,加强与提案代表的沟通协商,深化了解、争取支持。
 
  国家水利部在办理工作中,坚持所有答复意见在提交办公厅审核之前,必须如实填报沟通联络情况。各承办单位按照这一要求,办理前主动联系提案代表,深入了解每一件建议提出的背景、诉求和依据。办理过程中,以调研座谈等方式,邀请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并主动向提案代表汇报拟答复口径,保证答复意见针对性强、有实际内容。办理后,积极抓好复文公开。今年,国家水利部选定了23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复文,在水利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回应了社会关切。
 
  国家交通运输部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推进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主动接受监督和转变作风相结合,探索“一体化办理”模式,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考核落实,代表建议办理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办理中,坚持创新思路,构建“一本账管理”格局,将中央领导同志“两会”期间对交通运输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实行“一本账管理”。明确司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承办工作明确到相关处室和承办人,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抓落实。健全督查机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强化督办、督查、通报等工作环节,加强动态调度和过程控制,形成由办公厅督办业务司局、司局第一责任人督办具体处室领导、具体处室领导督办具体承办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功能,进一步完善了办公内网建议办理系统,加大网上督办力度,做到不漏账不欠账。
 
  提出、办理、督办三方共同发力,就是为了让代表建议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作,提出者、办理者、督办者是一个责任共同体,在整个建议办理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在这次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上,围绕如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效益,大家纷纷出谋划策。
 
  全国人大代表刘玲建议,要进一步明确建议办理责任和办理工作程序。
 
  刘玲认为,应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改进部门工作结合起来,建立主要领导总体负责、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处室牵头办理,业务处室和人员具体承办责任机制,做到任务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形成责任倒逼机制,推动办理工作。同时,在办理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四步办理程序,把“见面沟通”和“解决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重要标准。承办单位办理前必须与代表见面沟通,了解代表建议的真实诉求;承办单位研究拟办意见,必须征求代表意见,必要时邀请代表参加;形成初步办理结果后,还须征求代表意见并作完善;办理结果正式答复代表,接受代表反馈意见,并作为代表是否满意的依据。
 
  刘玲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开展“五个层面”的立体督办。这“五个层面”是:委员长会议选取建议,专题听取办理情况,进行会议督办;常委会领导分别选取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或视察检查,进行领导督办;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办事机构选择建议,进行重点督办;职能部门分批次检查办理情况,进行面上督办;定期组织代表听取汇报,实地视察检查,进行代表督办。
 
  刘玲认为,应建立成效评估三级考核倒逼机制。即:通过网络平台,积极推进向社会公开建议内容、公开承办单位、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理结果、公开代表满意度的“五个公开”工作,进行成效评估社会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提建议代表意见,进行成效评估代表监督;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建议办理成效满意度测评,进行成效评估人大常委会监督。这样,就形成了社会、代表、人大常委会三级评估考核机制。
 
  时代发展,信息技术融入到代表履职工作中已经成为可能。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足提升代表建议质量,从服务保障工作的全流程入手,系统建立了代表议案建议的形成机制、收集研判机制、把关撤回机制、修改完善机制和质量评估机制,为做好代表建议提交工作提供了机制化、规范化的保障。同时,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把信息技术融入到代表履职工作中,充分利用“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为全国人大代表提供多种服务,探索形成了一套以线上线下相结合为特征,有利于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做法机制。
 
  一是建立代表建议网上酝酿窗口。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设立代表专题研讨区块,供各级代表集体酝酿、讨论拟提出的建议,为代表更好地汲取集体智慧创造条件。
 
  二是开设代表建议网上预提交通道。每年全国人代会前,代表通过履职平台,及早对拟提出的建议进行预报送、预提交。同时,平台上公布代表拟提交建议的目录,引导代表避免提出重复建议。
 
  三是探索代表建议审核的网上沟通渠道。借助平台,第一时间向代表反馈审核意见和理由,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让代表及早修改完善,对代表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建议提交任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建设人大代表网上办理系统,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求,也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的现实需要。
 
  座谈会上,多位与会人员提出,要积极开发代表建议网络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代表建议网上提交、网上办理、网上答复和网上满意度测评、网上公开办理结果。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对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高度重视,办理效果很好。但在一般建议办理中,与省区市人大交流沟通不够。针对这一现象,有与会人员提出,今后在办理一般建议时,应实行“三联系”制度,即办理前联系征求意见、办理中联系商讨解决办法、办理后联系汇报办理情况。通过“三联系”制度,加强与提案代表及代表所在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的沟通交流,以便了解情况,共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颁布于2005年。有与会人员建议,应对此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近年来代表建议办理中一些好做法和成功经验纳入其中,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供制度保障。张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