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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明远:建议制定反校园欺凌法和刑事被害人补偿法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3-15 09:28:28

  身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全国人大代表梁明远,在审议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所提的建议从法院的工作实际出发,都与立法有关:一个是建议出台反校园欺凌法,另一个是建议制定刑事被害人补偿法。
 
  近年来,发生在中小学同学之间的敲诈勒索、暴力殴打甚至人格和身体的侮辱行为常有发生,并呈现出不断增多的趋势。校园欺凌不仅对受害者身心造成伤害,扭曲欺凌者的人格心态,引起旁观者的惶恐和不安,也严重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给社会稳定带来压力。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去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这些案件,暴露出我们在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中存在诸多不足和问题,有必要通过运用法律手段,遏制校园欺凌的蔓延和升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安全、健康的法治环境。
 
  以上是梁明远代表建议制定出台反校园欺凌法的理由。他认为,通过立法手段,明确家长和学校的监管责任,实行校园欺凌行为报告和干预制度,建立多方预防的联动机制,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力度,从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监护人教育理念方式的转变、社会不良风气的改良和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早期干预、依法惩罚等方面综合施策,为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行为提供法律支撑。
 
  梁明远代表的第二个建议是制定刑事被害人补偿法。他认为,对严重暴力犯罪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给予国家补偿已为当今世界通例,我国对刑事被害人补偿也有探索和发展。2014年,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从政策层面确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与涉法涉诉信访救助、民事执行救助等一起,作为一项制度统称为国家司法救助。这种制度安排一定程度上符合现阶段国情,但弱化了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司法性。实践中,囿于我国刑事审判政策及各级财政的实际负担能力,刑事被害人救助的金额和规模远低于民事执行救助和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影响了司法救助制度的公平性。
 
  梁明远代表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刑事被害人救助实践,为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但仍有必要对我国现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进行完善,填补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的空白。
 
  为此, 梁明远代表建议,应尽快出台刑事被害人补偿法,廓清刑事被害人补偿的对象范围,将国家代位责任作为刑事被害人补偿的根基之一,将关注的视角从事后转向事前,从效果主导转向权利主导,对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对象范围进行调整和规范;完善资金保障体系,建立以财政预算拨款为主的多元资金募集模式;健全配套制度,发挥刑事被害人补偿、法律援助制度和诉讼费减缓免等相关制度的合力;加强刑事被害人补偿与社会救助的统筹协调;规范刑事被害人补偿的监督制约。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