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代表工作 > 正文

2016,代表专题调研重点关注了啥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2-15 08:58:11


  落实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是协助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代表建议的基础。2016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参加学习培训、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积极为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知情知政、密切联系群众、积累建议素材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尤其是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掌握社情民意,夯实了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基础。
 
  2016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三结合一自愿”的原则(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年工作要点、结合全省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调研题目、结合各全国人大代表小组职业特点和专业领域,征询代表个人意愿),研究提出代表专题调研方案,确定了全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三个专题调研题目。5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就上述专题进行调研,共邀请代表43人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5份。通过参加专题调研,让代表走进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从而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为准备议案建议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素材。
 
  将创新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力量
 
  2016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了解到,近年来,我省认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不断强化政策引导,着力搭建创新平台,积极促进成果转化,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创新创业,取得了较好成效,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战略新兴产业成为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量。2015年,全省战略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821.6亿元,同比增长11.9%,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1%;科技对我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3%。
 
  调研组认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备了良好基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依然存在,发展环境仍需优化;创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创新活力激发不足;创新创业理念不够完善,高层次人才比较缺乏;缺乏持续稳定的投入渠道,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技对经济拉动作用不足等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组认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本质是将创新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力量,核心是推动知识密集型新兴产业成为主导产业,重点是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基础是培育创新人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为此,结合我省实际,调研组建议,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一是打造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环境。要加快改革步伐,破除制约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区域协同、产学研协同的创新体系,使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互协调、持续发力。二是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要简化创新项目审批和研发项目筛选程序,在科技金融、股权激励、政府采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引导、激励和服务。三是加快建立需求导向的创新资源分配体系,真正做到经济出题目,科技做文章,产业出效益,使科技资源最大程度地转化为我省经济竞争优势。四是健全成果研发、交易、落地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独有型产品、创意型产品、领先型产品和先进适用技术规模化、产业化进程。五是改变单一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要纠正靠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来谋求职称晋升、获取科研经费的做法,综合考量创新成果的多元价值和产业化前景。六是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奖励成功的容错免责机制,打消各类创新主体和创业人才的思想顾虑,鼓励引导他们敢闯敢试、善做善成。七是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的法规和制度体系,增强各项政策的协同性,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调研组建议,要发挥资源聚集效应,推动创新平台跨越式发展。一是将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摆在全省科技发展的龙头位置,着力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协同型研发网络、叠加型政策体系,瞄准重点产业,培育和引进重大科技项目,推进产业聚拢,带动产业集群。二是充分发挥我省资源特色和产业基础,引导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优势区域、优势企业和中心城市集聚,实现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高端化、特色化发展。三是积极培育、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及以企业为核心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技术标准联盟。四是加强科技资源的统筹和集约利用。整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资源,支持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在实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科学文献等领域开展共建共享。五是对创新平台实行定期评价、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晋升国家级创新平台。
 
  调研组建议,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一是着眼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人才、产业化人才和优秀学科带头人。二是制定更具竞争力、吸引力的人才引进制度,广泛吸纳海内外知名科技专家到我省工作,加强区域交流合作,邀请国内外优秀人才通过兼职、咨询、讲座等形式来我省服务。三是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选拔、使用、流动和收入激励机制,打破地域、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科研人员稳定收入比例,探索实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和分红激励等措施,以技术能力和创新成果为导向,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通道。四是加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赋予科技创新带头人技术决策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动权,让经费跟着人和项目走,让行政和管理为科技创新服务。五是组建我省产业发展智库,对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的产业问题和重大需求,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战略研究与咨询,提供高水平的智力支撑,增强产业发展软实力。
 
  调研组建议,要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一是加速推进大型企业集团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依托传统产业优势,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快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鼓励引导有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创立自主技术优势。三是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建立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加强后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四是加大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产学研对接力度,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研究生工作站,激励高层次人才到工作站开展创新研究。
 
  调研组建议,要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已设立基金的带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重点扶持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三是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变事前投入为事后补助,引导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需要,先行投入研发资金,项目实施成功后,再申请政府补助。四是健全经费管理机制,加强科技经费管理,全面实现预算绩效管理,构建职责清晰、运作规范、公开透明、有利于竞争的科技经费监管机制。五是积极鼓励国(境)内外民间资本到我省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并设立风险投资机构,想方设法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型企业。
 
  全方位、多角度营造环保氛围,让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针对我省生态环境脆弱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从2013年开始,连续5年组织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就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生态屏障建设实施情况和全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情况跟踪调研,持续发力,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2016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赴天水、定西、兰州、白银4市,对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采矿沉陷区环境治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河道治沙排污整治、重金属污染治理、垃圾污水处理和小陇山林业绿化管护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听取了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汇报。
 
  调研组认为,当前,我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护和建设并重的共识尚未形成,循环经济行业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资金保障缺口较大,城市水污染依然严重,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调研组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培养全民环保意识。全方位、多角度营造环保氛围,持续培养全民环保的自觉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让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深入社会。
 
  调研组建议,要围绕重点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各类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对于县财政无力配套的项目,不硬性要求地方配套。充分发挥市场手段筹集资金,加强筹融资工作。
 
  调研组建议,要围绕扶贫攻坚,做好两个结合——按照全面小康目标,把生态建设与扶贫攻坚、与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林区、林缘区退耕还林和扶贫搬迁力度,增加更多公益性岗位,选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从事捡垃圾、维护卫生、保护森林等公益性工作。
 
  调研组建议,要强化政策支持,细化分类指导。要争取国家在巩固提升示范区建设成果、国家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工业清洁生产、园区循环化改造等方面,继续给予我省更大力度支持,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等重大项目布局上,给予我省倾斜照顾。对于已出台的关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重大决策、“十三五”规划等,政府相关部门要细化措施,出台政策、指导支持本系统本行业抓好贯彻;各市州应因地制宜,细化责任,分类指导抓好落实。
 
  调研组建议,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法检查。要加强考核,科学修定考核指标,及时修定过时的法规条例、政策制度。要加强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建立重大问题询问机制。
 
  调研组建议,要多措并举,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要在城镇继续开展居民生活用气、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推行政府绿色采购。要完善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担任调峰企业的补贴政策,推进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要在农村设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收集点,配置垃圾转运车辆。要建立日常管护机制,明确收用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彻底清理陈年垃圾;要在小河、支流、沟道、小渠两侧设立禁止倒排垃圾、污水标识警示牌,推行“河长制”,实行村组包干、群防群治,建立经常巡查制度,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干净整洁、生态良好运行。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甘南州脱贫攻坚问题
 
  2016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分3个小组赴甘南藏族自治州,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结合多年来在甘南州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代会、省人大代表在省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将甘南州水电站利益分配涉及的存留电量问题、阿木去乎片区争取特殊扶贫政策问题和甘南州地方辖属森林保护区天然林补偿标准3个问题确定为调研重点。
 
  甘南水能蕴藏量非常丰富,水电资源优势明显。目前,全州已建成水电站124座,在建水电站21座,在建和已建成水电站总装机容量规模达到176.3万千瓦,开发率达到全州技术可开发量215.85万千瓦的82%。小水电开发对甘南带来的影响是双向的。一方面,增加了税收收入,税收返还部分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小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定的破坏和影响。86%以上的电能只能上网输出州外,对地方财政贡献率偏低,广大农牧民只能看到赖以生存的家园生态逐渐恶化,但居民用电价格较高,农牧民享受不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当地政府一再引导农牧民“以电代薪”,但现实情况是“门前有电站、房顶有电线、村前有电网”,仍存在严重的缺能问题,群众对此意见较大。在甘南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也多次向全国人代会、省人代会提出相关建议,要求增加地方留存电量,缓解农牧民生活用能矛盾。
 
  2014年,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甘肃藏区留存电量实施方案》。调研中,甘南州认为,2014年方案没有考虑到甘南州工业企业少、主要诉求是降低农村居民用电价格的实际需要,分配给甘南的留存电量偏少。目前,甘南州上网电量约60亿千瓦时,初步估算只需留存1至2亿千瓦时的电量,且只用于居民用电,不再考虑工业企业用电。
 
  调研组建议,省发改委应暂缓对2014年上报国家发改委《甘肃省藏区留存电量实施方案》的汇报衔接,在电网购销差价降幅不变、合理确定上网电价降价标准、充分听取甘南州意见的基础上,尽快重新启动对甘肃省藏区留存电量实施方案的调研论证。
 
  调研组建议,甘南州要对全州的留存电量数量、用途等做进一步的研究分析,提出有数据支撑的具体意见。应通过座谈、走访、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当地供发电企业等多方意见,形成一致意见。
 
  调研组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拿出新的《甘肃省藏区留存电量实施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并积极做好汇报衔接工作。
 
  阿木去乎片区地处甘南州中部,为夏河县所属区域,包括博拉乡、吉仓乡和牙利吉办事处两乡一镇一个办事处,平均海拔在3200米以上。片区现辖21个村委会、146个村民小组,3815户2.4万人,有建档立卡贫困村9个,贫困人口3141人。截至2015年底,农牧民人均收入为4184元,与夏河县4637元相比低453元,与甘南州5928元相比低1114元,与全省6936元相比低2752元。片区贫困发生率为13.24%,高于夏河县平均水平2.03%。
 
  调研组认为,阿木去乎片区贫困问题在甘南州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其中既有历史长期积累的原因,也有客观地理人文因素制约的结果。一方面,由于积累不足,发展基础薄弱,当地脱贫致富难度较大。另一方面,贫困问题与生态问题相互交织,开发与保护统筹推进难度较大。总体来看,阿木去乎片区的贫困问题,在全州、全省乃至全国都极具特殊性,如不辅以外力扶持、采用新的路径支持、实行差别化倾斜政策,很难走出扶贫—返贫—再扶贫的恶性循环。
 
  调研组认为,国家和省上应积极探索符合片区实际发展的新路径,制定更加有力有效的特殊政策,不断破解片区发展瓶颈,拓展片区发展空间,增强片区发展后劲。
 
  调研组建议,要充分认识扶贫攻坚的重要地位,尽快批复片区扶贫攻坚规划。2015年,甘南州编制完成并向省发改委、省扶贫办上报了《阿木去乎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建议省政府尽快批复《阿木去乎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尽最大可能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调研组建议,健全完善投资机制,全面落实扶贫政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快促进既定扶持政策和项目规划落地见效,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
 
  调研组建议,统筹推进资金整合,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县级整合、统筹使用措施,赋予县级政府更大的资金整合权,真正做到扶贫项目、资金、权力、责任“四到县”。
 
  调研组建议,创新完善生态管护机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省政府应积极向国家反映,完善顶层设计,加快出台生态补偿的政策法规,厘清各方利益主体,确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确保农牧民增收、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形成良性循环。
 
  甘南林区是甘肃省最大的天然林区,森林面积占全省的30%,蓄积量占全省的45%。现有林地总面积2588.7万亩,其中州属1088.21万亩,占42.04%;省属1500.49万亩,占57.96%。
 
  调研组了解到,天保工程省、州国有林管护费补助标准不一致。一期天保工程建设时,省上批复的森林管护费标准为国有林1.87元/亩·年,省属白龙江林管局森林管护费标准则为4.17元/亩·年,补助标准是地方的两倍多;二期天保工程建设时,省上批复的国有林管护费标准为4.75元/亩·年,省属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国有林管护费标准为15.15元/亩·年,是地方国有林补助标准的三倍。执行的国家森林管护补助标准相差悬殊,致使州属林区森林管护经费缺乏,严重影响了护林人员开展森林管护工作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历史原因,甘南林区实行地方政府和省属森工企业两种管理体制,“两张皮”的管理体制,造成资源分散、力量分散、管理分散和项目资金分散,致使甘南林区无法形成统一的发展规划和发展合力,矛盾突出,影响了森林资源系统化保护和建设。
 
  调研组建议,要继续加大对甘南州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要搭建国家支持平台。建议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衔接,对甘南州等生态功能区重要区域实行不同补偿标准,对甘肃这样的生态贡献大省应该有所侧重。根据生态区位重要性,有侧重地提高国有林管护标准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标准。
 
  针对目前“两张皮”的林业管理体制,代表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调研分析,本着有利于林业发展、便于管理、凝聚力量的原则,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张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