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庆阳市开展《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稿件来源: 庆阳市农工委 发布时间:2017-08-31 10:56:55
8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沙拜次力带领执法检查组前往庆阳市,就《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董建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正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光能、刘洪涛,副市长尚科锋陪同检查或出席汇报会。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西峰区董志水厂、温什水厂及部分农户家中,实地检查了水源地环境保护、饮用水水质、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自来水入户等情况。
当天下午,董建镇在庆阳宾馆主持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黄正军、郭光能分别汇报了全市贯彻实施《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庆阳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和积极探索,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分工明确、规划到位、部署有力,供水设施建管机制衔接有序,水质监测手段先进齐全,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今后,庆阳市要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七五”普法宣传、美丽乡村和健康甘肃建设,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真正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进一步强化《条例》的地位和作用,把农村饮用水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逐年逐地区实施,切实提高农村供水和饮用水安全的保障率。要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合理设置标示标牌,定期实施水质监测,从源头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要进一步推进供水设施建设,积极整合资金,加快建设速度,着力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饮水需求。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饮用水执法检查的长效机制,确保把《条例》落到实处,真正造福人民群众。
董建镇表示,庆阳市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持续强化领导、靠实责任,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喝上放心、安全、干净水这一民生实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