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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眉山 黄新初出席动员汇报会并作动员讲话

稿件来源:四川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7-02-10 09:08:39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将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第一轮省内环境保护督察。2月8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动员汇报会,并进驻眉山开展督察。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强调,认识要“高”、导向要“明”、重点要“准”、纪律要“严”,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在动员汇报会上讲话

督察组开展个别谈话

督察组开展个别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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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新初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和新部署。督察组成员和眉山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站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把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确保本次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黄新初强调,一要做到认识高。要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正确认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二要做到导向明。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讳疾忌医,敢于动真格、敢于找问题,深入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解决,为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促进眉山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三要做到重点准。切实把准督察重点,突出督察眉山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情况,积极关注全局性、系统性的环境保护问题和具体整改情况。四要做到纪律严。按照督察纪律和工作要求,规范督察、严守纪律、加强配合,确保督察过程和结果实事求是、公正客观、严谨高效,经得起各方面检验。

  眉山市委书记李静汇报了眉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期间,督察组还开展了环境保护问卷调查。

  本次环境保护督察主要督察中共眉山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情况。

  督察期间,督察组还将开展个别谈话、调研座谈。2月8日,黄新初分别与眉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市政协主席开展个别谈话。

  根据调阅资料、个别谈话掌握的问题线索,督察组将选取2-3个县(区)开展下沉督察和重点督察。督察期间,全程受理群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督察组已于当天起在眉山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信箱。

  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督察报告按程序报审后,向眉山市委、市政府反馈,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督察结果将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被督察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