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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六市立法条例或立法程序规则同日获批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3-31 10:51:17

  记者从3月30日上午闭会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获悉,《嘉峪关市立法条例》《张掖市立法条例》《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及《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获得批准。
 
  2016年,《兰州市地方立法条例》《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先后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此次六市立法条例或立法程序规则获得批准后,甘肃已有11个市制定出台了立法条例或立法程序规则。
 
  此前的28日上午,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洪涛、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阎仲、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宁平、白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奋吉、定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红伟、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荣,分别就各市的立法条例或立法程序规则进行了说明。
 
  在对六市的立法条例或立法程序规则进行审查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立法条例或立法程序规则符合立法法关于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的要求,属于立法法规定的设区的市可以制定涉及立法程序、立法工作机制等方面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主要内容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不相抵触,与我省的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可操作性较强。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六市的立法条例或立法程序规则为各市规范立法活动,建立和完善立法程序,保证立法质量,全面推进各市法治建设,将发挥有力保障作用。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规文本中表达不明确、重复等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各市的立法条例或立法程序规则内容基本相同,但名称各异,对法规的严肃性有影响,建议统一名称,做到形式与内容一致。
 
  据悉,六市的立法条例或立法程序规则均已获各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由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张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