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四个保证” 创新人大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4-25 09:33:22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做到创新人大工作,强化学习,深化认识,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就要坚持做好“四个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地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一定要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党委的部署要求,发挥好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保证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要求同向而行、与人民群众愿望同心合拍。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保证人大工作务实高效。推动改革发展不仅是党委、政府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的第一要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发展大局,发挥好自身优势,履行好各项职权,通过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任免等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做好立法工作,确保立法质量。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规则,启动实施法规起草工作。同时,要加快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立法顾问工作办法,切实将立法过程转化为协调各方利益、促进协商民主、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共同提高立法质量。
 
  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要积极探索、创新和改进监督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报告、审议工作、开展评议、询问质询等多种监督方式,不断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计划执行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督促“一府两院”科学施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围绕大事要事,决定重大事项。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省市人大工作会议文件中都多次提到,“要切实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各级人大要加强这方面工作的探索实践,紧紧围绕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制度,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搭建履职平台,发挥代表作用。要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新当选代表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代表述职及“两联系”制度,畅通联系渠道,听取群众意见。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发挥好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环境整治、精准扶贫脱贫、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效果评价和定期通报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切实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创新,保证人大工作充满活力。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是人大工作的显著特点。依法依规不是因循守旧、一成不变,而是要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力求取得更大实效。要把创新作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动力,着力在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上取得突破。
 
  创新观念,就是要深刻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克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树立创新意识,提高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勇气和胆识。
 
  创新工作,就是要在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探索工作新举措,拓宽履职新领域,丰富活动新形式,使人大工作更具时代特色和创造活力。
 
  创新制度,就是要善于将行之有效的做法系统化、创新措施规范化、具体实践理性化,通过梳理整合、深化提升,形成一整套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的制度体系,实现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保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一要加强思想建设。要深化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二要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突出抓好“两学一做”和机关日常管理教育,多约谈、常警醒,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红线、守住底线。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干事创业思想,深入基层接地气察民情,积极作为抓落实,努力营造忠诚、规矩、担当、务实、干净的良好风气。四要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常委会法律法规讲座和机关工作业务辅导培训活动;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到人大工作有特色的地方考察学习;办好人大机关工作研讨培训班,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作者  塞力克  系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