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5-10 09:00:50

  人大代表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是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具体途径,是对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督促的一种重要形式。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明显增强,提出议案、建议的积极性逐年提高,这对办理好代表建议提出了新的要求。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提高认识,在增强办理自觉性上下功夫。代表建议是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也是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办理或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既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有关承办部门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渠道,更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改进工作的必然要求,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科学决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承办部门和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转变建议办理工作“无足轻重”的观念,把“责任法定”确立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要求,把办理好代表建议当作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依法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地对待和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创新方式,在提高办理落实率上下功夫。办理落实率是衡量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志。承办部门和单位要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办理工作行为,围绕办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统筹各方力量,加大工作力度,注重解决问题,不仅要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更要努力提高“代表满意率”。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广泛深入地运用现场办理、面商办理等有效方式,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议办理前,应就建议内容与代表进行沟通,准确了解代表的意图,掌握相关情况,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实现“提”与“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克服建议办理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建议办理中,应主动邀请代表视察、指导,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确保办理工作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建议办理后,邀请代表现场验收办理结果,对代表不满意的及时重办,直到代表满意为止;对暂时不能办理或无条件办理的建议作出说明和解释,切实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以提高办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对难度较大或存在意见分歧的代表建议,要与提议代表面对面地商谈解决办法,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务求实效,在提升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在办理工作中,要注意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及时予以过问,使应该解决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使好的建议真正得到重视和落实。办理工作要力求做到五个好: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办好,一般为3个月,最迟不能超过6个月;对代表建议中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立即动手落实好;一时不能解决,需要分期分批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安排好;对于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要诚心诚意地向代表解释答复好。尤其是对那些涉及几个部门、综合性较强、办理难度较大,政策性强、事关全局,或代表多年反映的“老大难”建议等,要搞好统筹协调,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促使相关建议得到有效解决。
 
  完善制度,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科学规范的办理制度是办好建议的基础。人大常委会要在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流程图,承办部门和单位也要建立办理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制度,努力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代表建议交办、承办、督办等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确保办理工作有效落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综合运用人大常委会领导现场督办、各工作机构对口联系督办、电话催办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承办部门和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建议办理实效。注重督办方式创新,加大舆论媒体的督办力度,积极探索公开答复、网上办理等符合新形势要求的答复方式和办理方式,通过网络公开建议件的内容和答复办理情况,使办理过程有案可查,有据可依,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人大常委会要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票决,通过刚性的监督手段,督促建议办理落实。 (作者  常小平  单位:陇西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