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7-02-08 17:48:42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是甘肃省的国家权力机关,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在省内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全省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全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省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厅、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机关党委及省纪委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内设二级机构(处室)30个,分别为办公厅秘书处、综合处、人事处、文档处、信访室(加挂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总值班室牌子)、老干部工作处、行政保卫处、接待处、宣传信息处,研究室综合处、调查研究处,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代表议案建议督查处、选举任免处,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加挂备案审查处牌子)、法规一处、法规二处,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综合处、法规处,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司法监督处,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综合处、预算审查监督处,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农业监督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综合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处,环境资源保护办公室综合处、环境资源保护监督处。
 
  (二)直属事业单位
 
  1、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声报》社。根据甘机编[1995]050号文件设立,县处级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根据甘机编[1995]049号文件设立,县处级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省人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官山林场)。根据省政府[1989]102号文件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省人大机关绿化点改名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官山林场(甘人大常办发[1991]20号)。根据甘机编办通字[2015]81号文件精神,批复撤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保卫处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牌子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官山林场,成立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处级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17年预算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10629.44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0629.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80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49.4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062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4.64万元;项目支出3714.8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18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29.4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49.44万元、上年结转118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0.8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76万元。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9449.44万元,比2016年预算9288.17万元增加161.27万元,增长1.7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5734.6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4121.08万元。具体支出内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日常公用经费1613.56万元。具体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基本支出较2016年5323.37万元增加411.27万元,增长7.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2、项目支出
 
  2017年项目支出内容包括:全省人代会会议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费、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经费及在北京期间费用、省人大文印及保密工作经费、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培训费、省人大会议安防网站空调系统维护费、立法经费、物业管理费、各委员会及研究室专项经费、《人民之声报》社办报补贴、《人大研究》杂志社办刊补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林场设备设施维护费。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7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4.8万元。较2016年减少250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300万元。二级预算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专项经费林场设备设施维护费扩大预算基数5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变化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0.84万元,较2016年减少20.95万元,下降0.27%。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78万元,较2016年增加8.56万元,增长5.2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39万元,较2016年增加143.19万元,增长13.74%。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67万元,较2016年增加16.86万元,增长7.43%。
 
  5. 住房保障支出248.76万元,较2016年增加13.61万元,增长5.79%。
 
  五、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96.78万元。比2016年预算527.72万元增加69.06万元,增加13.0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79.28万元,增长83.52%。
 
  1.因公出国(境)费用4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预计因公出国(境)团组数4组,人数20人左右。此项经费用于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厅级以上干部经费由财政根据实际工作核拨。
 
  2.公务接待费382.68万元,较2016年减少10.12万元,下降2.6%。预计接待工作组95批次,约920人次。公务接待费下降主要是压缩公务接待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2万元,较2016年增加79.28万元,增长83.52%。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2017年面临省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工作实际需要,立法、调研任务的比重较2016年增长幅度较大;二是全面推进省委人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及“全省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全面开展,预计车辆运行费面临支出扩大,造成增加预算;三是上年度为公车改革初年,本单位对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压缩幅度较大,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支出,对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调整。
 
  5.会议费312万元,较2016年减少1020万元,降幅76.58%。主要原因是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经费、省人代会会议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费列为全省专项会议支出,不在部门预算中反映。
 
  6.培训费280.47万元,较2016年增加27.09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完成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2017年将加大对全省县乡两级新任人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经费总计1849.44万元,其中:
 
      1、大型会议服务780万元。
 
      2、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200万元。
 
      3、修缮工程200万元。
 
      4、办公楼物业管理268.8万元。
 
      5、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耗材、软件开发、数据库管理400.64万元。
 
  七、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275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02万元,项目支出1818.8万元。
 
  (二)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组织自评项目12个,涉及资金3714.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10)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