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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2-21 09:25:17

(2017年1月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地方立法、监督调研、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新发展,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围绕这一指导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立法改革,提高立法质量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工作和参与、指导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规立项、调研起草及审议环节的主导作用。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人大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立法顾问和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作用。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加强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
 
  (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抓好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做好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条例、技术市场条例及鼠疫预防和控制条例等法规的审议工作;做好开发区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做好城镇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城市人行道管理若干规定、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等法规项目的调研工作。
 
  (四)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通过工作研讨、业务培训、列席立法工作有关会议等形式,推动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制度、立法机构和立法能力建设,做好市州人大常委会报请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加强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审查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等单行条例。
 
  (五)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建立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立法评估研究基地相结合的法规评估机制。
 
  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草案、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六)紧扣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选准题目、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充分运用工作视察、专题调研、联组审议等有效监督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全省宪法法律普及宣传月活动。按照《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八)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全省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报告,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九)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6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审查批准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审查批准甘肃省2017年政府债券安排计划和甘肃省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以及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十)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用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对产品质量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法律法规全面实施。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在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增强互动效果,提高审议质量。以“城乡垃圾处理”为主题,开展好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
 
  (十二)研究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加大信访件转办交办督办力度,督促有关方面解决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专题调研,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十三)对绿色生态与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政府主导和市场行为、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四)推动建立人大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切实履行人大决定重大事项职能,及时对计划、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作出决议决定。
 
  (十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四、拓展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十六)全面落实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及服务保障的意见》,认真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等重大事项,认真组织代表进行调研视察。加快推进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
 
  (十七)重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素材的准备工作,切实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各专委会及工作部门督办重点建议制度,提高办理质量。组织省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视察,选择部分政府组成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尽快启动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工作。
 
  (十八)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起草制定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文件,安排部署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加强指导检查,确保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依法顺利进行。
 
  (十九)按照省委推进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结合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实际,适时召开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引领示范,动员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扶贫攻坚。
 
  五、搞好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二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组成人员履职讲座制度,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水平。
 
  (二十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紧盯短板不足,深入谋划落实措施,推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及相关制度。对市、县两级人大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学习推广定西试点经验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二十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办法,持续反对“四风”,扩大深化素质提升活动成果,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深入推进双联行动和效能风暴行动,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保障水平,推动机关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十三)紧紧围绕省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和履职情况开展宣传报道,生动展现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气象新局面。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典型、地方人大工作经验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办好“一报一刊一网”和“甘肃人大手机客户端”,及时反映和交流人大工作新情况、新做法和新经验。
 
  (二十四)注重加强同全国人大、其他省(区、市)人大的联系交流,加强与市县人大工作联系,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指导。举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培训班、全省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负责人培训班。举办人大工作理论研究、立法、农业监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建设及人大环资系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二十五)按照省委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严谨细致、扎实有序地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各项筹备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