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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湿地保护管理秩序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召开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9-22 09:06:12

  9月20日下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绿色生态与可持续发展调研组召开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在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推进湿地保护事业发展。
 
  据了解,2003年11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并于2004年2月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二部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施行,极大地促进了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目前,我省湿地保护管理秩序正在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8月21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绿色生态与可持续发展调研组赴酒泉市、张掖市,就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在9月20日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省环保厅、省水利厅负责人和省发改委、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就全省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
 
  周多明说,根据调研掌握的实际情况,全省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强化制度体制建设,着力形成湿地保护长效机制;实施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依法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周多明指出,目前,湿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是上位法缺失,执法力量不足,资金投入匮乏,多头管理、职责不清,范围划定不科学、不规范。
 
  周多明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加大湿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力度,加强执法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厘清各部门保护管理职责,加强湿地生态恢复、修复工程建设,建立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体系,推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实施。王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