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水:聚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提质增效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4-11 09:48:52
2017年3月24日,经甘肃省天水市委批准、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任期立法规划》《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立法计划》,对天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及2017年立法工作进行了规划(计划)。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由此进入实质阶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后,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启动《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起草工作。在征求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后,条例于2016年11月5日在天水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2016年11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
在此基础上,为全面部署地方立法工作,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2017年2月22日,天水市委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市委书记王锐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努力推动法治天水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市委专门召开地方立法工作会议,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制定立法条例,为地方立法立规矩
2016年11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共十章四十八条,对天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法规的立项、起草,法规案的提出,法规案的审议,法规案的表决、报批和公布,法规的解释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条例规定,地方立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条例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每届任期开始后的三个月内,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立法需求和社会各界的立法建议,编制任期地方立法规划,并在每年的第四季度拟定下一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届任期开始后的两个月内,根据本市行政执法的具体情况和依法行政的实际需要,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任期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并在每年9月底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下一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各有关机关、组织、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社会公众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内容包括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依据和目的、立法的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应当采取的立法对策以及起草责任单位等。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是贯彻和执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重要举措,对健全天水市地方立法制度、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法制委员会认为,条例贯彻了上位法的规定,法规内容没有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有关立法程序的规定,也参照了立法法规定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合理合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也认为,条例符合天水市实际,很有特色,对天水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能够起到法制保障作用。
出台任期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为立法工作定任务、定时间表
2017年3月24日,经天水市委批准、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任期立法规划》《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立法计划》。
根据《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任期立法规划》,第一类、即条件比较成熟、本届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有8件,分别是:天水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天水市城乡市场建设与管理条例,天水市主城区南北二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天水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条例,天水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天水市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天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类、即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时立项起草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有5件,分别是: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天水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天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天水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天水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根据《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立法计划》,2017年度,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视察甘肃时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立足本市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确保质量、梯次推进”的要求,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根据该立法计划,2017年,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1件,即《天水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立法调研项目4件,分别是《天水市主城区南北二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天水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天水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地方立法工作
2017年2月22日,天水市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地方立法工作。
天水市委书记王锐: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王锐指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努力推动法治天水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王锐指出,要充分认识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立法体制实行重大变革,地方立法权开始逐渐扩围。但长期以来,大部分设区的市没有立法权,申报争取“较大的市”一度成为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唯一途径。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3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公布施行,设区的市正式被赋予地方立法权。2017年,《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天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对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王锐指出,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立法工作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好市委的立法建议,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为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要抓好立法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建立健全立法人才培养、任用、交流机制,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立法工作队伍。要突出业务能力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立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选派立法工作者参加全国、全省培训,协商派员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跟班工作,多渠道选拔优秀立法人才。要加强立法智库建设,建立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增强立法工作力量。各级领导干部要适应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主动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成为善用专业思维、具备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的领导干部。
王锐指出,要结合天水实际,立管用的法、解决问题的法。立法法在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同时,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从天水实际看,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市场外溢、占道经营、倚门经商、乱摆摊点的现象屡禁不止,垃圾围城、污水遍地、交通拥堵、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城市建设用地紧张,违法建设、非法用地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落实,严重影响重大项目的实施。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也有许多矛盾比较突出,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调整、规范。要抓紧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确定立法项目、设定法规内容,认真扎实开展立法探索和实践。各立法参与单位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加快进度,把握好节点、环节、程序,做好调研、起草、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等法定环节的工作,做到法规草案观点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逻辑严谨、言辞规范,使每件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确保立法项目如期全面完成,真正拿出高质量立法成果,实现地方立法工作良好开局。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庆:把提高立法质量、立“良法”摆在压倒性位置,努力保障立法质量
王光庆指出,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完善立法体制的重大举措,也是理顺中央和地方事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途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王光庆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建立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对于立法工作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好政治责任。对市委提出的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法建议,要及时开展调研论证,依法启动立法程序。
王光庆要求,要强化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对立法事项的意见,积极对待人大代表提出的立法建议,认真分析研究,深入调研论证。要拓宽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更多吸收人大代表参与调研、审议等立法活动。要建立法规情况介绍制度,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熟悉、了解、掌握相关法规情况,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审议质量。要发挥好人大法制委员会的统一审议作用、常委会法制工委的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以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共同做好立法工作。
王光庆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依托作用。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法规草案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切实保证提交的法规案能按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要加强法规草案起草过程中的提前介入、交流合作,共同把好法规草案制度设计第一关,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
王光庆指出,要扩大社会各方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要建立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全社会参与立法活动的积极性,引导有序表达立法诉求。要探索立法论证、听证、评估机制,完善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咨询机制。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建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公民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等,重视网络民意表达,做好认真细致的归纳整理分析工作,最大限度汇聚立法智慧,对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要采取召开相关管理者与管理相对人座谈会、随机访谈、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
王光庆特别强调,要树立良法意识,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力。人民群众对立法的关注,不仅是天水什么时候出台了一件什么地方性法规,更重要的是出台的法规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问题。如果立法先天不足,存在质量问题,立法的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产生不良影响。要本着积极稳妥的态度,把提高立法质量、立“良法”摆在压倒性的位置,明确立法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牢牢抓住立法工作重点,不断完善立法机制,努力保障立法质量。
天水市市长杨维俊:充分认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杨维俊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立法法等法律法规,领会立法精神,掌握立法原则,熟悉立法程序,明确立法职责,全力抓好立法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的沟通衔接,对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抓紧编制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确保今年地方立法工作按计划和时限要求及时启动、顺利推进。承担法规、规章起草任务的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组成专门起草小组,扎实做好调研论证、草案起草、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各个环节工作,重视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为制定高质量的法规、规章奠定基础。
杨维俊强调,要健全机制、改进方法,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质量是关键。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和“职权法定、高效便民、程序正当、权责一致”的原则,健全机制、改进方法,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建立调查研究机制,根据立法内容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切忌闭门造车,坚决避免“小法”抄“大法”“后法”抄“前法”“我法”抄“他法”现象,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使出台的法规行得通、做得到、能管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杨维俊强调,要强化督查考核,协调推进立法工作。天水市地方立法工作刚刚起步,立法经验不足,专业力量欠缺,工作难度较大。承担法规、规章草案起草任务的政府部门一定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确保立法工作按时间进度有序推进。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不超越法定权限,不违反法定程序,不缺失工作环节。要强化督查考核,将立法工作纳入全市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定期检查督促立法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按期完成立法任务,实现地方立法工作良好开局。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牢记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地方立法水平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完善统一而又多元化立法体制的重大改革,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举措。”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地方立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程。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主动适应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努力实现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社会管理相衔接,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这位负责人说,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将把调研贯穿于年度立法计划、五年立法规划项目的确定、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修改等各个环节,紧紧围绕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采取座谈会、论证会、民意调查、随机访谈、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实情,使调研更有针对性,为立法工作提供科学参考,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力戒闭门造车、华而不实。
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立法工作是政治性、专业性、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要着力提高思想境界,从思想上加深对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从事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始终把立法工作放到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要不断加强立法业务建设,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和其他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立法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增强自身知识储备,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考察交流学习,注重借鉴外地立法经验,培养立法工作的行家里手和专门人才。要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地方立法工作队伍。高启洪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后,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启动《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起草工作。在征求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后,条例于2016年11月5日在天水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2016年11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
在此基础上,为全面部署地方立法工作,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2017年2月22日,天水市委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市委书记王锐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努力推动法治天水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市委专门召开地方立法工作会议,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制定立法条例,为地方立法立规矩
2016年11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共十章四十八条,对天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法规的立项、起草,法规案的提出,法规案的审议,法规案的表决、报批和公布,法规的解释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条例规定,地方立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条例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每届任期开始后的三个月内,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立法需求和社会各界的立法建议,编制任期地方立法规划,并在每年的第四季度拟定下一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届任期开始后的两个月内,根据本市行政执法的具体情况和依法行政的实际需要,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任期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并在每年9月底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下一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各有关机关、组织、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社会公众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内容包括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依据和目的、立法的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应当采取的立法对策以及起草责任单位等。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是贯彻和执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重要举措,对健全天水市地方立法制度、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法制委员会认为,条例贯彻了上位法的规定,法规内容没有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有关立法程序的规定,也参照了立法法规定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合理合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也认为,条例符合天水市实际,很有特色,对天水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能够起到法制保障作用。
出台任期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为立法工作定任务、定时间表
2017年3月24日,经天水市委批准、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任期立法规划》《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立法计划》。
根据《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任期立法规划》,第一类、即条件比较成熟、本届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有8件,分别是:天水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天水市城乡市场建设与管理条例,天水市主城区南北二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天水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条例,天水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天水市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天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类、即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时立项起草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有5件,分别是: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天水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天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天水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天水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根据《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立法计划》,2017年度,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视察甘肃时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立足本市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确保质量、梯次推进”的要求,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根据该立法计划,2017年,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1件,即《天水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立法调研项目4件,分别是《天水市主城区南北二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天水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天水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地方立法工作
2017年2月22日,天水市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地方立法工作。
天水市委书记王锐: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王锐指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努力推动法治天水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王锐指出,要充分认识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立法体制实行重大变革,地方立法权开始逐渐扩围。但长期以来,大部分设区的市没有立法权,申报争取“较大的市”一度成为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唯一途径。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3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公布施行,设区的市正式被赋予地方立法权。2017年,《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天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对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王锐指出,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立法工作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好市委的立法建议,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为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要抓好立法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建立健全立法人才培养、任用、交流机制,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立法工作队伍。要突出业务能力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立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选派立法工作者参加全国、全省培训,协商派员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跟班工作,多渠道选拔优秀立法人才。要加强立法智库建设,建立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增强立法工作力量。各级领导干部要适应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主动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成为善用专业思维、具备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的领导干部。
王锐指出,要结合天水实际,立管用的法、解决问题的法。立法法在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同时,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从天水实际看,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市场外溢、占道经营、倚门经商、乱摆摊点的现象屡禁不止,垃圾围城、污水遍地、交通拥堵、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城市建设用地紧张,违法建设、非法用地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落实,严重影响重大项目的实施。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也有许多矛盾比较突出,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调整、规范。要抓紧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确定立法项目、设定法规内容,认真扎实开展立法探索和实践。各立法参与单位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加快进度,把握好节点、环节、程序,做好调研、起草、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等法定环节的工作,做到法规草案观点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逻辑严谨、言辞规范,使每件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确保立法项目如期全面完成,真正拿出高质量立法成果,实现地方立法工作良好开局。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庆:把提高立法质量、立“良法”摆在压倒性位置,努力保障立法质量
王光庆指出,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完善立法体制的重大举措,也是理顺中央和地方事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途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王光庆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建立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对于立法工作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好政治责任。对市委提出的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法建议,要及时开展调研论证,依法启动立法程序。
王光庆要求,要强化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对立法事项的意见,积极对待人大代表提出的立法建议,认真分析研究,深入调研论证。要拓宽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更多吸收人大代表参与调研、审议等立法活动。要建立法规情况介绍制度,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熟悉、了解、掌握相关法规情况,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审议质量。要发挥好人大法制委员会的统一审议作用、常委会法制工委的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以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共同做好立法工作。
王光庆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依托作用。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法规草案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切实保证提交的法规案能按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要加强法规草案起草过程中的提前介入、交流合作,共同把好法规草案制度设计第一关,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
王光庆指出,要扩大社会各方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要建立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全社会参与立法活动的积极性,引导有序表达立法诉求。要探索立法论证、听证、评估机制,完善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咨询机制。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建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公民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等,重视网络民意表达,做好认真细致的归纳整理分析工作,最大限度汇聚立法智慧,对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要采取召开相关管理者与管理相对人座谈会、随机访谈、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
王光庆特别强调,要树立良法意识,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力。人民群众对立法的关注,不仅是天水什么时候出台了一件什么地方性法规,更重要的是出台的法规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问题。如果立法先天不足,存在质量问题,立法的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产生不良影响。要本着积极稳妥的态度,把提高立法质量、立“良法”摆在压倒性的位置,明确立法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牢牢抓住立法工作重点,不断完善立法机制,努力保障立法质量。
天水市市长杨维俊:充分认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杨维俊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立法法等法律法规,领会立法精神,掌握立法原则,熟悉立法程序,明确立法职责,全力抓好立法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的沟通衔接,对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抓紧编制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确保今年地方立法工作按计划和时限要求及时启动、顺利推进。承担法规、规章起草任务的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组成专门起草小组,扎实做好调研论证、草案起草、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各个环节工作,重视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为制定高质量的法规、规章奠定基础。
杨维俊强调,要健全机制、改进方法,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质量是关键。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和“职权法定、高效便民、程序正当、权责一致”的原则,健全机制、改进方法,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建立调查研究机制,根据立法内容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切忌闭门造车,坚决避免“小法”抄“大法”“后法”抄“前法”“我法”抄“他法”现象,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使出台的法规行得通、做得到、能管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杨维俊强调,要强化督查考核,协调推进立法工作。天水市地方立法工作刚刚起步,立法经验不足,专业力量欠缺,工作难度较大。承担法规、规章草案起草任务的政府部门一定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确保立法工作按时间进度有序推进。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不超越法定权限,不违反法定程序,不缺失工作环节。要强化督查考核,将立法工作纳入全市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定期检查督促立法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按期完成立法任务,实现地方立法工作良好开局。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牢记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地方立法水平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完善统一而又多元化立法体制的重大改革,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举措。”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地方立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程。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主动适应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努力实现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社会管理相衔接,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这位负责人说,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将把调研贯穿于年度立法计划、五年立法规划项目的确定、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修改等各个环节,紧紧围绕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采取座谈会、论证会、民意调查、随机访谈、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实情,使调研更有针对性,为立法工作提供科学参考,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力戒闭门造车、华而不实。
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立法工作是政治性、专业性、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要着力提高思想境界,从思想上加深对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从事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始终把立法工作放到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要不断加强立法业务建设,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和其他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立法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增强自身知识储备,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考察交流学习,注重借鉴外地立法经验,培养立法工作的行家里手和专门人才。要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地方立法工作队伍。高启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