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台:乡镇人大全面推行“534”工作法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4-18 15:27:20
近日,甘肃省灵台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定西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在乡镇人大规范提升方面,大力推行“534”工作法,全面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5”抓好五项工作,保证“履职行为规范化”
科学制订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计划。灵台县各乡镇人大对照甘肃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结合本乡镇实际,讨论制订主席团工作计划。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召开,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办公室和“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安排,代表履职登记管理等,并按月排出了行事历。
规范两个会议召开。灵台县人大常委会规定,年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不少于2次,每次会期不少于1天,特别强调半年时召开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要严格依法确定会议议程、日程和程序。要求根据全年工作总体安排规范召开好每季度一次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安排乡镇长、副乡镇长及有关负责人、乡镇人大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提升主席团会议实效。
及时补选出缺代表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强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之前,主席团应主持对出缺代表进行补选,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期间,对出缺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进行补选。
搞好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的谋划和组织。灵台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要选择若干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定期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工作评议,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要求2017年各乡镇人大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执法检查、一次视察、一次调研,听取一次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一项工作评议。
扎实开展议案和代表建议督办。灵台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及时规范地向乡镇政府转交代表建议,抓好跟踪督办,并及时向代表答复办理情况,接受代表征询和测评,提高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3”落实三项措施,推动“代表活动经常化”
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灵台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2017年要依次合理安排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列席主席团会议和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保证每名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主席团组织的代表活动。同时,指导代表小组制订活动计划,以“人大代表之家”为平台,让代表每季度至少进“家”开展1次活动。
持续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动员组织人大代表,以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联系帮扶,全面落实双联六大任务,积极助推脱贫攻坚“1号工程”,为2017年全县“脱贫摘帽”发挥积极作用。
做好各项活动组织和代表履职登记工作。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强调,闭会期间组织代表活动之前,要精心筹备,提出详细计划方案;活动过程要有记录,结束后要有总结,对代表在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按程序转交、督办、反馈,提升活动实效。对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情况要如实记载并定期公布,作为代表届内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和接受评议的依据。
“4”强化四个保障,促进“自身建设标准化”
加强党委领导。灵台县人大常委会明确,乡镇人大每季度至少向党委汇报并专题研究一次人大工作,始终把牢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争取党委最大重视和支持。
规范阵地建设。灵台县人大常委会细化了乡镇人大办公室建设“六有”标准,即:有专人、有房子、有标牌、有印章、有设备、有制度。要求办公室制作乡镇人大基本情况和代表基本情况公示栏,修订完善人大主席团职权、办公室工作职责、“双联系”等10项制度。“人大代表之家”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的“五有”标准建设,在“家”内公示小组人大代表的姓名、照片、职务、电话等基本情况,制作规范性代表小组活动、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制度上墙牌,等等。
提升能力素质。2016年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后,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变化幅度比较大。为此,灵台县各乡镇将代表培训及干部业务能力提升摆上重要日程,列入了主席团工作计划及代表小组活动方案,明确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人大代表集中培训。制订了人大干部学习计划,并强调要通过加强县乡人大之间的上下联动、相向互动,提升乡镇人大干部履职能力。
强化资金保障。灵台县财政按照乡镇人大代表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次1万元和工作经费每年5000元的标准,将乡人大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予以足额拨付。同时,建立了人大工作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确保了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法定职责的充分履行。柳海滨
“5”抓好五项工作,保证“履职行为规范化”
科学制订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计划。灵台县各乡镇人大对照甘肃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结合本乡镇实际,讨论制订主席团工作计划。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召开,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办公室和“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安排,代表履职登记管理等,并按月排出了行事历。
规范两个会议召开。灵台县人大常委会规定,年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不少于2次,每次会期不少于1天,特别强调半年时召开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要严格依法确定会议议程、日程和程序。要求根据全年工作总体安排规范召开好每季度一次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安排乡镇长、副乡镇长及有关负责人、乡镇人大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提升主席团会议实效。
及时补选出缺代表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强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之前,主席团应主持对出缺代表进行补选,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期间,对出缺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进行补选。
搞好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的谋划和组织。灵台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要选择若干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定期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工作评议,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要求2017年各乡镇人大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执法检查、一次视察、一次调研,听取一次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一项工作评议。
扎实开展议案和代表建议督办。灵台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及时规范地向乡镇政府转交代表建议,抓好跟踪督办,并及时向代表答复办理情况,接受代表征询和测评,提高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3”落实三项措施,推动“代表活动经常化”
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灵台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2017年要依次合理安排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列席主席团会议和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保证每名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主席团组织的代表活动。同时,指导代表小组制订活动计划,以“人大代表之家”为平台,让代表每季度至少进“家”开展1次活动。
持续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动员组织人大代表,以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联系帮扶,全面落实双联六大任务,积极助推脱贫攻坚“1号工程”,为2017年全县“脱贫摘帽”发挥积极作用。
做好各项活动组织和代表履职登记工作。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强调,闭会期间组织代表活动之前,要精心筹备,提出详细计划方案;活动过程要有记录,结束后要有总结,对代表在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按程序转交、督办、反馈,提升活动实效。对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情况要如实记载并定期公布,作为代表届内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和接受评议的依据。
“4”强化四个保障,促进“自身建设标准化”
加强党委领导。灵台县人大常委会明确,乡镇人大每季度至少向党委汇报并专题研究一次人大工作,始终把牢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争取党委最大重视和支持。
规范阵地建设。灵台县人大常委会细化了乡镇人大办公室建设“六有”标准,即:有专人、有房子、有标牌、有印章、有设备、有制度。要求办公室制作乡镇人大基本情况和代表基本情况公示栏,修订完善人大主席团职权、办公室工作职责、“双联系”等10项制度。“人大代表之家”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的“五有”标准建设,在“家”内公示小组人大代表的姓名、照片、职务、电话等基本情况,制作规范性代表小组活动、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制度上墙牌,等等。
提升能力素质。2016年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后,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变化幅度比较大。为此,灵台县各乡镇将代表培训及干部业务能力提升摆上重要日程,列入了主席团工作计划及代表小组活动方案,明确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人大代表集中培训。制订了人大干部学习计划,并强调要通过加强县乡人大之间的上下联动、相向互动,提升乡镇人大干部履职能力。
强化资金保障。灵台县财政按照乡镇人大代表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次1万元和工作经费每年5000元的标准,将乡人大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予以足额拨付。同时,建立了人大工作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确保了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法定职责的充分履行。柳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