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洮:重新确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4-20 09:20:31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学调)为加强闭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同县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近日,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法和《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暂行办法》规定,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进行了重新确定。
办法规定,按照打破地域、便于工作、归口分类、适当调整的原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原选区或就近确定联系代表。县人大常委会28名组成人员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联系4名代表,驻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3名代表,非驻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2名代表。28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联系基层人大代表79名。
办法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闭会期间应与人大代表联系两次以上。联系的方式应多样化,可采取接待、走访、座谈或电话、信函等方式,主要围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征求代表意见。同时,还应关心、了解代表执行职务及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办法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处理。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意见、建议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由相关工委督促及时答复代表。
办法指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半年至少应与各自的选区和联系的人大代表联系一次。每年12月15日前,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情况登记表》交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代工委将汇总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办法还规定,每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将根据组成人员和代表变动情况,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联系对象作出相应调整。
办法规定,按照打破地域、便于工作、归口分类、适当调整的原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原选区或就近确定联系代表。县人大常委会28名组成人员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联系4名代表,驻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3名代表,非驻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2名代表。28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联系基层人大代表79名。
办法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闭会期间应与人大代表联系两次以上。联系的方式应多样化,可采取接待、走访、座谈或电话、信函等方式,主要围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征求代表意见。同时,还应关心、了解代表执行职务及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办法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处理。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意见、建议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由相关工委督促及时答复代表。
办法指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半年至少应与各自的选区和联系的人大代表联系一次。每年12月15日前,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情况登记表》交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代工委将汇总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办法还规定,每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将根据组成人员和代表变动情况,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联系对象作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