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承办单位件件认领 办理责任条条落实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5-24 09:22:08

  本报讯  (通讯员  包益民)为巩固提升和深化拓展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定西试点工作成果,改进人大代表建议督办方式,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满意率,近日,甘肃省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责任落实督办会。
 
  会上,各承办、协办单位对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41件建议逐件汇报了办理思路、办理进度和办理责任落实情况;建议领衔代表对如何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做到“五个切实”。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行动上真正重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法定职责,树立为人大代表负责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端正态度、高度重视、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落实并规范答复代表,向全体代表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拓宽办理思路。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落实难度大、需要由几个部门联合承办的建议,主办单位要主动承担牵头领办责任,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议办理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的衔接沟通。要拓宽代表建议办理思路,对代表建议的目的、意图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多种方式,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切实提高建议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要从过去强调答复率转变为提高建议办理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办理质量上。对于能够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规划论证、向上争取等前期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依据现行法律和政策确实难以解决的,应当如实向代表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要特别注重代表全程参与,通过承办单位与代表的良性互动,使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反映和体现人大代表的意愿。
 
  切实规范答复内容和答复程序。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必须件件给予答复。答复件必须先经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审核同意,不得自行决定答复代表。答复应按规定格式,正式行文,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加盖单位公章,寄送代表,同时附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征求代表对本部门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代表反馈的意见,及时送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要认真答复,说明具体原因及今后的设想和打算。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不满意的,由县政府办责成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并在一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对于内容相同的代表建议,可以并案办理,但必须分别答复每位代表。代表建议由两个以上承办单位会同办理的,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应联合行文,答复每位提建议代表。对代表建议的书面答复,承办单位必须同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和县政府督查室。
 
  切实加强督查,提高办理效率。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完善和落实督办检查机制,选择10件具有代表性、全局性的建议作为今年的重点督办件,由县人大常委会进行重点督办。其他建议将按照工作分工,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和相关工委、室进行分口督办,做到建议督办全覆盖。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与县政府督查室要做好日常跟踪督办工作,加强同承办单位的联系,随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办理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增强办理实效。对一些办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办理不力的部门,将采取约见、询问等监督形式推进办理。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总结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以便宣传推广,进一步提高全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