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乡镇人大工作在实现“四变”中提升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9-11 08:58:15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神经末梢”。近年来,甘肃省宁县人大常委会从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出发,通过一系列举措,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在实现“四变”中得到了新的提升。
 
  乡镇人大由“无位”到“有位”
 
  过去,由于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和性质存在着认识误区,宁县的乡镇人大经常被“挤占”:没有办公场所,工作人员也仅有人大主席一人,还整天忙于包村抓中心工作。
 
  自中央、省、市人大工作会议之后,社会各界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得到了不断深化,乡镇人大应有的法律地位在现实中回归。目前,全县18个乡镇人大12名专职副主席已经配备到位,还专门成立了人大办公室,选优配强了人大工作人员,专职办理人大业务,人大会议经费、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均按规定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乡镇党委也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人大工作,积极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保障。
 
  乡镇人大工作由“随意”到有“章法”
 
  过去,许多人大主席对乡镇人大工作如何开展投入精力少,常常心中无数。
 
  为此,宁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出台的实施意见要求,从学习培训入手,每年都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以及甘肃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作为学习培训的重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以会代训、集中学习,轮流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方式,强化人大主席和乡镇人大代表的政治理论素养。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依据《甘肃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指导各乡镇人大建立完善了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人大主席工作职责,制定了“人大代表之家”八项制度、人大办公室三项工作职责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流程图,做到版面上墙、制度成册,乡镇人代会和主席团会议都有了统一的程序和规范要求,乡镇人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过去乡镇人代会存在的不按期召开和随意简化程序的现象得到很大改变,主席团会议的召开也普遍了。
 
  代表活动由“虚”到“实”
 
  过去,很多乡镇人大代表不知道怎么当代表,认为代表就是开会、举手、鼓掌,“挂名”现象较为突出,代表活动缺乏组织,无固定场所,常常流于形式。
 
  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实施意见下发后,宁县人大常委会把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主抓手,在18个乡镇建立了高标准的“人大代表之家”,配齐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达到了“六有”(有牌子、有房子、有专人、有印章、有设备、有制度)。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健全了代表活动组织网络,将全县县、乡、镇人大代表编为143个代表小组,规范了代表接待选民、联系选民和向选民述职等系列代表小组工作,促进了代表日常履职;积极推行“双联系”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每人联系2名人大代表和2户群众、人大代表每人联系2户群众,定期开展联系工作。
 
  通过建机制、搭平台、拓渠道、重指导、强监督,县人大常委会让“哑巴”代表说话、“挂名”代表显形,使代表履职热情迸发,代表活动活跃起来了。现在在宁县,人大代表1年参加4次代表小组活动,每月接待1次选民,每年至少为群众办理3件实事,已经成为了人大代表活动的基本要求。
 
  乡镇人大工作由“闲”到“忙”
 
  过去,乡镇人大主席年龄普遍偏大,有些同志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劲头明显不足。
 
  中央、省、市、县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给乡镇人大主席带来了福音。现在,乡镇人大主席配备普遍年轻化,大家明显地感觉到肩上有了担子和任务。
 
  同时,宁县县委还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全县乡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乡镇人大工作有了“硬杠杠”。在宁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的考核办法中,也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具体指标量化和质量标准要求,如乡镇人代会每年按年初和年末至少召开2次,主席团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代表小组活动每季度至少举行1次,代表学习培训班每年至少举办2次等。
 
  为了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督查,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按照分工分片联系乡镇人大,相关委室配合,从会议召开、代表活动、日常工作以及自身建设、工作创新等六个方面经常进行指导检查,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另外,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还适时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肯定成绩、分析问题、寻找差距、提出要求,使乡镇人大工作不断迈向常态化、规范化,乡镇人大工作渐入佳境。如今,宁县各乡镇人大认真开展检查、评议、调研、视察活动,依法履行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作用,形成了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