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评议整改报告以全部满意获通过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11-22 11:02:58

  本报讯 (通讯员 安华)近日,甘肃省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食药监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整改落实人大评议意见的报告。参加会议的2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评议整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评议整改报告以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部满意票获通过。至此,历时半年的宁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画上了圆满句号。
 
  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
 
  为切实搞好人大评议工作,宁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按照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在年初制定出台了《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对评议工作的法律依据、指导原则、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办法规定,评议整改到期后,县人大常委会评议组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被评议部门要就整改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经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果测评满意票未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将延期评议工作。
 
  精心准备,扎实调研,工作评议有的放矢
 
  依据办法,宁县人大常委会自3月起至9月底,对县食药监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工作先后进行了评议。
 
  整个评议工作分学习准备、开展调查、会议审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各评议组历时一个多月,进行了精心准备和广泛深入的调研,形成评议报告。在5月召开的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各评议组的评议报告和被评议部门的自查报告,作出评议意见,下发至县政府及3个被评议部门,要求整改落实。
 
  被评议部门收到评议意见后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经县人大常委会各评议组审定后按期整改落实。
 
  被评议部门整改成效明显,评议意见落地有声
 
  县食药监局针对评议指出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切实加强了日常管理,对全县4095户“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系统的、无缝隙的常规监管,完成食品监督抽检338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6172批次、药品监督抽检15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2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检5批次,排查药品风险点9个,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00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65例,有效降低了“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隐患。同时,加大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10次,共排查学校食堂、国有医疗机构及药品批发零售企业257户,责令整改187户,责任约谈164户,停业整顿13户,取缔无证经营3户,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4起;排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629户,责任约谈474人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12起。切实加强基层站所建设,全面完成了全县18个乡卫生所规范化内业资料整建工作,积极筹措资金20.8万元,完善了各乡卫生所快检室的硬件设备。
 
  县商务局针对评议指出的“商贸企业规模不大,竞争能力较弱”的问题,及时出台了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采取以奖代补的措施,对县内优秀电商企业在网货供应方面进行补贴,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农特产品初加工、分包装生产销售及提供网货包装的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5%给予补助。同时,通过兰洽会、西洽会、东盟博览会,引导全县8家重点商贸企业进行参展展销,与外地18家有实力的商贸集团强强联手,将宁县特色产品推介到全国各地,为全县企业增收1亿多元。
 
  县水务局针对评议指出的“水利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不够健全,重建轻管”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宁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宁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等。同时,深入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将新建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骨干工程全部由宁县城乡供水站管理,并自今年起由县财政每年定额拨付县级维修养护基金200万元,用于全县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维修养护。对建成的小型灌溉工程和供水工程,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以合同方式移交所辖地管理单位具体管理和经营,并督促、指导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让广大用水户广泛参与工程管理。此外,对近年建成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交由乡镇水利工作站和企业共同管理使用。至目前,基层供水站统一管理的23处骨干供水工程和村集体承包至个人经营管理的282处小型供水工程,管理规范、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