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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兰州市查处酒驾醉驾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11-20 15:42:14

  11月15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对兰州市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参加视察活动。
 
  视察组先后前往城关区、七里河区法检“两院”开展实地视察,与兰州市各级公检法机关有关负责人、部分基层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进行座谈交流。在听取了兰州市相关部门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情况介绍后,代表们表示,近年来,兰州市各级公检法机关严格贯彻执行《刑法修正案(八)》有关危险驾驶罪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大、举措实,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力地维护了兰州市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代表们建议,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形成常态严管与集中治理相结合、全面管控与重点查处相协调的工作机制,提高查处工作实效。要多措并举,实现良性治理。要把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持之以恒,形成合力,综合治理。要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利用各种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舆论氛围,将安全驾驶的规则意识深植于人民群众观念中,并外化于行。要积极推动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真正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社会风气,共同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据悉,为推动《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醉驾入刑”法律规定的有效贯彻实施,从9月开始,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对我省12个市州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本报讯(记者 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