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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在立法中有更多参与感存在感获得感--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培训班在临洮举办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9-11 09:00:58

  为正式启动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加强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部署和推动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9月5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培训班在临洮县举办。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定西市人大常委会、临洮县有关领导同志和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同志及立法联络员等共70余人参加培训。
 
  9月5日上午,在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员的组织下,参训人员先后赴临洮县人民法院立法联络点、县司法局立法联络点、洮阳镇李范家村立法联络信息采集点等,认真听取有关负责人情况介绍,查阅相关工作台账,实地观摩学习了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全省及定西市三级人大常委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直通基层、立法意见征询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在当天下午召开的立法联系点工作培训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对省人大常委会各立法联系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兰州市城关区、武威市凉州区、陇南市武都区、定西市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就各自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基层群众和组织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新形势下建立健全征询立法意见机制的新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立法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民主立法、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需要,是坚持有特色可操作原则、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制度设计。建立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在提高我省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促进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更好地体现民意维护民利方面,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各立法联系点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重要意义,努力增强做好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法机关必须走出庙堂、面向社会,直面一线群众,坚持问法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立法更接地气,更好地汇集民智、反映民愿、体现民情、表达民意,真正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会议要求,要发挥好立法联系点在立法工作中的基层联络作用。要立足我省省情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立法联系点打造成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点、加强省人大与基层群众密切联系的联络点、地方立法最活跃最具特色的创新点、宣传地方立法的传播点,使全社会都来了解立法、关心立法、参与立法。要发挥好立法联系点在立法工作中的信息收集传递作用。要注重调查研究,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修改意见等方式,深入了解基层群众和组织想立什么法,对法律法规草案有什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密切关注法规出台后在基层的执行效果。
 
  在此基础上,全面客观地反映基层呼声,原汁原味地收集整理和传递群众意见,及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有关部门,为立法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要发挥好立法联系点在立法工作中的宣传引导作用。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群众在立法联系工作中有参与感、存在感和获得感,让基层群众了解立法意图,准确掌握即将出台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为法规的顺利出台和出台后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会议强调,各立法联系点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持运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保证立法联系点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升政治意识、宪法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协调意识和创新意识。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把立法联系点工作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盘考虑,积极做好日常联系和指导工作,努力为立法联系点工作创造条件、打造平台、提供服务。
 
  会议强调,全省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要倍加珍惜省人大常委会赋予参与立法的宝贵机遇,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做好立法的民意代表和专业辅助工作,以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地方立法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法治甘肃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本报讯(记者 薛文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