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甘肃人大工作大事纪略(十二)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12-14 15:15:58

  ☆2011年5月31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我省“六五”普法教育活动正式开展。
 
  决议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氛围,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继续做好全体公民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完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组织代表视察活动等形式,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依法治省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2012年6月8日,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在兰州召开。
 
  这是2011年全省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召开的市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座谈会,旨在研究讨论如何进一步提高省人代会服务保障水平,建立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长效机制。随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市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办法》出台,办法对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市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协调一致,共同做好地方人大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
 
  ☆2013年1月18日至19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这是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最后一次会议。
 
  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5年期间,共举行会议5次,审议议题43项,听取报告30个,通过决议、决定31项,选举甘肃省国家机关领导人员21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8名。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5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2次,审议议题342项。其中,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92件,批准和批准修订兰州市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9件,废止1件;作出各种决议决定35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63项;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19项,专题调研报告32项,其他报告27项;办理代表意见、建议4235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0名。
 
  ☆2013年1月23日至29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
 
  此次会议引入了新闻发布制度,首次设立了大会新闻中心,各代表团亦首次设立了新闻联络员。大会期间,共召开了5场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