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宪法精神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综述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12-28 16:31:07

  甘肃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甘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具体立法工作的综合部门,在推动宪法贯彻实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年来,法制委法工委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对宪法内容和基本精神的学习掌握,把宪法精神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抓重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部署,法制委法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始终把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宪法内容和基本精神以及宪法相关法基本内容。在学习中,始终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领导模范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通过深入学习,坚持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规做到“精”,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做的要做到什么程度,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对宪法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把依法行使职权作为一种自觉行动。特别是立法工作中面对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能够坚持贯彻宪法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关系、调节利益、处理问题,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为了切实加强学习,法制委法工委党支部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学习宣传宪法机制,通过微信工作群定期推送《求是》杂志、《人民日报》、中国人大网等媒体有关宪法内容的权威文章,截至目前已完成16期内容的推送学习。
 
  与此同时,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法工委负责人参加并进行了6场全省宪法宣讲团宣讲活动,还参与媒体解读宪法活动,在《甘肃日报》、《人民之声报》、普法网、甘肃司法网等媒体发表了解读文章。
 
  抓结合,把宪法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法制委法工委始终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省委请示制度,立法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体制、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及时向省委请示,并将省委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中。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先后就《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7件法规,专题向省委进行了汇报,按照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要求进行了修改。
 
  法制委法工委始终坚守地方立法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坚持不抵触原则,无论在立法选项、起草环节,还是立法项目审议环节,始终坚持统筹各方面意见,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立法质量。年初,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时组织修订了《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截至目前,审议批准立法项目22件,其中制定项目1件,修改项目13件,废止8件。已通过的法规都保持了与上位法相一致、相衔接,与中央新要求相适应。
 
  在立法过程中,法制委法工委始终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在立法项目调研论证、年度立法计划制定和五年立法规划编制等工作中,积极贯彻宪法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以及网络、报纸、发函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在积极调查研究论证基础上,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了立法联系点、立法顾问实施方案,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由10个扩充到15个,立法顾问由原来的22个扩充到31个,建立了110多人的立法咨询人才专家库,在临洮县成功举办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拓展了立法意见建议征集渠道。
 
  作为备案审查的工作机构,法工委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接收、登记、审查等日常性工作。为此,法工委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报送备案的各类规范性文件137件。其中,省政府报备的规章8件,其他规范性文件111件,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报备的决议、决定7件,各市州政府报备的规章11件。在初审的基础上,将16件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转送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内务司法、教科文卫和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查。收到公民和法人提出的备案审查建议2件,已转送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进行办理并给予答复。(本报通讯员 郑泽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