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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4-20 15:28:38

2018年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立足新时代,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改进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努力奋斗!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常委会党组及时向省委报告,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二)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编制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统筹兼顾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切实增强立法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保证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紧密结合。
 
  (三)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法规起草、论证、听证、评估、审议、表决机制,深入推进立法精细化。加强立法调查研究,拓展立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发挥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和立法顾问的作用,拓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立法协商,凝聚立法共识。
 
  (四)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协同配合。健全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提前参与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法规起草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实施好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等。
 
  (五)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以生态环境保护和“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做好法规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拟制定甘肃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拟修改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等22件法规;拟废止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甘肃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8件法规。对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甘肃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立法项目进行调研论证。审查批准市州(自治县)人大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等。
 
  (六)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指导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加强市州人大立法人员业务培训。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主动做好对市州(自治县)人大报请批准法规的前期衔接和指导工作。
 
  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草案、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七)保证宪法实施。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全省宪法法律普及宣传月活动。组织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八)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对推进脱贫攻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工作依法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九)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检查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统计法和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推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加强计划预算决算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审查批准2017年省级财政决算。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十一)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全省2017年度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和审查范围,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联系,督促审查意见落实。
 
  (十三)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采取专题调研、专题询问、跟踪监督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以“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为主题,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促有关方面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三、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十四)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围绕贫困地区产业扶贫、民族地区精准脱贫、“一带一路”建设中现代物流业发展、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农村“三变”改革、戈壁农业生态优化、文化产业发展、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五)加强和改进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及时对计划、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作出决议决定,切实履行人大决定重大事项职能。
 
  (十六)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十七)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对本届新当选的省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为主要内容,举办省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十八)组织做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联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工作。加强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等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活动。完善代表履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制定出台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推进“人大代表之家”规范有效运行。
 
  (十九)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积极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代表建议网上交办、办理、答复和公开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各专委会督办重点建议制度,组织省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对部分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开展立法、监督等方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做好在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高质量准备重点建议素材。
 
  五、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中之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权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十一)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十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大学习,加强对新任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坚持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建设,发挥好其在立法、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中的作用。加强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注重运用网络媒体等新载体,使学习联网上线,增强学习的时代感和吸引力,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提升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十三)加强纪律、作风和文化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整风肃纪,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和“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扎实做好机关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按照年度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落地生效。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展示机关良好形象。
 
  (二十四)加强人大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省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和履职情况开展宣传报道,生动展现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气象新局面。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典型、地方人大工作经验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一报一刊一网”和“甘肃人大手机客户端”的作用,充实内容,丰富内涵,增强效果,使它们成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主阵地。
 
  (二十五)加强人大间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争取工作指导。加强与其他省市区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加强与市县乡三级人大的工作联系,上下协同推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增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