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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青林在金昌调研时强调: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11-02 11:05:23

  为深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了解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制定好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0月22日至23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带领调研组赴金昌市,就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开展调研。马青林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金昌铁业集团公司、金昌水泥集团公司、甘肃电投金昌发电公司、太西煤业金昌鑫华焦化公司、金川集团公司及相关餐饮企业、社区街道,就工业企业达标排放、餐饮油烟治理、扬尘管控、农村秸秆禁烧和散乱污企业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场察看了解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与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交流,听取大家对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的意见建议。
 
  马青林对金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金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部署、有措施;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大中型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严格排放控制,对大气环境改善起到了关键作用;城市采取集中供暖、餐饮油烟治理、道路和工地扬尘治理;乡村有序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秸秆焚烧治理等,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马青林指出,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污染治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省经济总量增长与能源资源消费增长和污染物排放问题增加并没有完全脱钩,大气环境质量离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有不小的差距,环保工作基础不实、底数不清、“散乱污”企业治理不力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马青林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正确认识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关系,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为坚决打赢打好大气污染攻坚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马青林指出,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把各项法律制度变为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当地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一是要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实效。要利用各种平台,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知晓率、普及率,使大气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都担负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要紧扣“限排放、限煤质、控扬尘、控车油、严监管”五项举措,加快当地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排放的监管,依法严惩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过程监管,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对企业生产全过程实施在线监控,提高在线监测数据准确性,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要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公信力。要解决好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理顺环保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要充分发挥环境司法作用,做好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有效衔接,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作用。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防治大气污染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法定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持续跟踪问效,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重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公布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重大环境决策和措施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督促企业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畅通意见表达和举报渠道,发动各方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马青林强调,要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紧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法制统一,坚持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为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在贯彻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的实施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上位法有关条款规定,真正使法律法规在本地落地落实,切实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借鉴先进经验。要注意学习借鉴其他省、地区在大气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转化运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四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始终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深入研究政策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五要切实提高审议质量。要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委会、人大代表在法规草案审议中的作用。本报讯(记者 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