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渭:三个关键环节抓实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4-13 16:16:08
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职务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形式。2017年以来,甘肃省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突出“制度设计、沟通联系、后续监督”三个关键环节,着力建立全方位、制度化、常态化的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机制,使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逐步抓实见效,有效促进了全县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受到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完善制度设计,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参与”。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通渭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工作办法》《代表接待选民、主任接待代表及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县乡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八个一”工作制度》等制度,确定代表约见日时间,并明确代表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接待选民时发现的问题,均可以个人或联名提出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要求。同时,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工作测评方式进行考核,促使人大代表、国家机关负责人主动参与约见,做到“马上就办,真抓实干”。
加强沟通联系,变“临场发挥”为“有的放矢”。开展约见活动,提高约见质量和实效是关键。通渭县人大常委会从约见制度落实、约见请求审查、约见活动组织三个方面加强沟通联系。人大代表需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提出书面请求,由代工委会同乡镇人大充分征询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时收集的意见、建议;审查通过后,将约见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县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代表等参会各方充分做好准备;为保证质量,约见活动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参与。通过充分沟通联系,在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过程中,无论是经济发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环境治理等中心工作,还是全民参保、土地整理项目、金银花产业发展等具体工作,都能摆上桌面、摊开来说、讲得清楚,最终做到达成共识,圆满解决,合力助推事业发展。
强化后续监督,变“普通答复”为“正式交办”。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时,不仅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答复。同时,当遇到复杂情况、现场不能答复时,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交办函,按照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进行交办。被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最迟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约见代表。提出约见的代表对办理结果仍不满意的,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责令有关国家机关重新办理,并在两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通过后续监督,确保每次约见能解决一批问题、产生一定实效。(通讯员 张维东)
完善制度设计,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参与”。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通渭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工作办法》《代表接待选民、主任接待代表及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县乡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八个一”工作制度》等制度,确定代表约见日时间,并明确代表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接待选民时发现的问题,均可以个人或联名提出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要求。同时,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工作测评方式进行考核,促使人大代表、国家机关负责人主动参与约见,做到“马上就办,真抓实干”。
加强沟通联系,变“临场发挥”为“有的放矢”。开展约见活动,提高约见质量和实效是关键。通渭县人大常委会从约见制度落实、约见请求审查、约见活动组织三个方面加强沟通联系。人大代表需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提出书面请求,由代工委会同乡镇人大充分征询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时收集的意见、建议;审查通过后,将约见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县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代表等参会各方充分做好准备;为保证质量,约见活动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参与。通过充分沟通联系,在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过程中,无论是经济发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环境治理等中心工作,还是全民参保、土地整理项目、金银花产业发展等具体工作,都能摆上桌面、摊开来说、讲得清楚,最终做到达成共识,圆满解决,合力助推事业发展。
强化后续监督,变“普通答复”为“正式交办”。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时,不仅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答复。同时,当遇到复杂情况、现场不能答复时,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交办函,按照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进行交办。被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最迟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约见代表。提出约见的代表对办理结果仍不满意的,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责令有关国家机关重新办理,并在两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通过后续监督,确保每次约见能解决一批问题、产生一定实效。(通讯员 张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