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专业审查会在兰州召开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8-04-16 08:40:39

  近日,《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专业审查会在兰州召开。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和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大学法学院等高校有关专家出席会议。
 
  作为嘉峪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并出台立法条例后启动制定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后,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对该条例的立法工作慎之又慎,成立了由市长牵头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立法工作计划,委托西北师大法学院开展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
 
  2017年6月22日,条例草案开题论证会召开后,起草小组严格遵循调研、起草、意见征集、专家论证等规定步骤,认真研究上位法、其他省区市相关立法案例和嘉峪关市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于8月6日形成条例草案初稿。其后的4个多月,条例草案反复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反复修改,八易其稿,形成提交专业审查会的审查稿。
 
  当日的专业审查会听取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专家们结合各地和嘉峪关市实际,围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焦点、热点问题,对条例草案中职责划分、责任区、责任人义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相关概念等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对条例草案中执法主体等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修改和补充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营造文明、宜居、美丽的城市环境,制定本条例十分必要。他强调,嘉峪关市要尽快做好条例草案修改工作,对关键条款进行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做到内容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技术含量高、人民群众认可,为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查奠定坚实基础,进而为全省其他市州地方立法工作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强调,市人民政府一定要根据专家的意见建议,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为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早日出台嘉峪关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实现城市治理的良法善治。(本报讯通讯员茹奕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