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谋新篇履职勤作为——甘肃省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纪实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4-24 09:41:52

  2017年,是甘肃省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全面迈向新时代、开启民主法治建设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
 
  一年来,宁县人大常委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关切,依法履行职权,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宁县人大常委会立足新时代,紧扣改革发展脉搏,紧贴全县发展大局,与县委同心同向,与政府同力同为,与人民群众同心同德,以监督体现支持,用服务推动发展,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六个首次”推动全县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2016年县乡人大换届以来,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坚持面向新时代,以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围绕建设幸福美丽新宁县总目标,从推进县委重大决策有效实施入手,从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入手,从维护增进民生利益入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依法行权,以“六个首次”续写人大工作新篇章,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首次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考核,乡镇人大工作有了“硬杠杠”。2016年,宁县委首次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乡镇党委综合目标考核范围,与各乡镇党委签订了《宁县乡镇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县委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考核组,制定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在年底对乡镇人大进行考核。2016年12月下旬,宁县18个乡镇人大迎来首次“大考”,县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考核组,对18个乡镇人大从人代会召开、监督工作、代表工作、脱贫攻坚、自身建设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乡镇人大纳入党委总体考核,乡镇人大工作有了“硬杠杠”,乡镇人大主席更加感觉到了肩上担子的分量,乡镇人大工作也有了新起色。
 
  首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圳培训基地培训乡镇人大主席,人大干部接受专业培训实现常态化。为提高乡镇人大主席依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水平和能力,2017年5月,宁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圳培训基地,对18名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业务培训。为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宁县人大常委会有关科室提前与培训机构进行联系对接,要求培训机构围绕“乡镇人大主席怎么干、干什么”等课题,提供培训“菜单”,开展“点菜”式培训,使培训效果明显提升。据悉,像这样依托专业培训机构举办高层次、高水平的培训班,在宁县尚属首次。今后,宁县人大常委会会将这种行之有效的培训常态化。
 
  首次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机制,人大监督审计工作不再是“一听了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探索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加强和改进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支持和促进县人民政府及其审计机关依法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的报告工作,严肃维护财政纪律,更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17年9月,宁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改进审计报告工作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意见分为21条,从改进报告方式、规范审议程序、跟进检查整改、推动审计结果运用4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人大监督审计工作不再是“一听了之”。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作用,有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借助审计“外脑”,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促进政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依法理财水平。
 
  首次听取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人大监督视野不旁移。紧盯群众对环保工作的关切,按照《中共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宁县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11月召开的第六次会议上,首次听取了县政府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快生态立县战略全面实施,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据了解,今后,宁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县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进环保工作监督不松懈。
 
  首次在村级建立代表活动室,代表活动植根于群众。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完善代表组织网络,实现人大工作接地气、无缝隙、全覆盖,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宁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创建村级(社区)“人大代表活动室”的指导意见,要求采取试点先行、逐步全面推开的方式,积极探索创建“村级(社区)代表活动室”;2017年,重点在新宁镇金冢村,春荣镇昔沟村、王台村,南义乡寨河村、焦台村,湘乐镇莲花池村进行试点,创建标准化代表活动室。目前,宁县18个乡镇257个行政村中,已有5个乡镇6个行政村建成了村级“人大代表活动室”。随后,随着创建任务的全面落实,代表活动室将普及到各村,代表为民履职将更加便捷。
 
  首次启动专题询问,人大刚性监督效果彰显。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人大监督工作,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动各级政府解决好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实施好“新农合”政策,宁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新农合工作首次启动专题询问。为保证专题询问取得预期效果,2017年初,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专题询问办法,从专题询问的原则、范围、处理程序、时限要求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调研组,对全县“新农合”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基础上,甄选出医疗制度保障、作风建设、过度医疗等方面15个群众反映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询问事项。2017年10月下旬,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询问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县人大代表现场询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作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专题询问会后,县政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对询问承诺事项认真整改,群众关注的一些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询问监督力度凸显,人大监督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围绕中心,依法监督,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发挥作用
 
  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跟县委发展思路,紧盯全县发展大局,紧扣改革发展重点,聚焦民生改善,综合运用调查视察、会议审议、工作评议等方式,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抓住大事要事,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紧紧抓住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不断推进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着力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宁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废止县城敬老院项目等4个专项基金投资方案的决定。为加快生态立县战略的全面实施,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宜居、宜业、宜游”美好家园,宁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作出关于《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18年)》的决议。
 
  立足经济发展,深入开展调查视察。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2017年5月,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全县返乡人员创业情况的专题调研,在全面掌握创业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创业环境,搭建创业平台;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创业就业;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创业能力”等建议。调研报告上报县委后,宁县委认为,调研报告把脉准确,很有针对性,及时予以批转,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苹果产业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的首位产业,为聚力做大做强这一优势产业,把宁县打造成名副其实的苹果大县,2017年6月,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全县苹果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深化协调整合,加快完善产业服务体系;聚焦多元发力,推动苹果全产业链建设;加大扶持力度,保障产业快速发展”等5条意见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作为全县果产业开发的决策参考依据,县委及时予以批转落实。为鼓舞士气、提振信心,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形成促进加快全县经济发展的合力,2017年10月中旬,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对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人大代表在充分肯定项目建设成效的同时,提出“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等建议,对全县项目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聚焦民生改善,强化工作评议。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评议的重点,在增强评议实效上发力,推进部门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从2017年3月开始,宁县人大常委会对县食药监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3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通过深入调查、会议审议和票决报告、整改跟踪问效、整改满意度测评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部门工作,解决了一批事关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工作评议中指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县水务局安排开展了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泾河、马莲河宁县段的19处采砂场已全部拆除,河道砂堆、砂坑清理回填到位,河道原貌基本恢复;针对工作评议中指出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县食药监局切实加强食品药品日常管理,对全县4095户“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监管,有效地降低了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
 
  突出重点,聚焦法治,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履职尽责
 
  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推动全民守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加快依法治县进程,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县政府《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基础上,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并督促政府认真抓好规划和决议的贯彻实施,促进法治宁县建设。为加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保障,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调查,从“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加大援助资金保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开展。
 
  紧盯关注热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法律至上,发展为先,民生为重,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先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执法检查指出的“县城及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存在‘大班额’”的问题,宁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教育部门新建和盛园区小学,增设县城幼儿园及中心小学班额,使超班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反响良好。针对执法检查指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宁县人大常委会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从“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监测力度、加强内部监管”等方面扎实整改,取得显著成效。
 
  围绕公正与效率,促进“两院”公正司法。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法检“两院”上半年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审议监督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县法院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和庭审观摩活动,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数字法院”等科技手段,强化案件管理,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优化执行队伍,创新执行方法,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县检察院除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外,还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大胆创新,组建了全省首家派驻乡镇检察室,使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把骨干力量充实到办案一线。法检“两院”整体工作有了较大进步。
 
  严格任免程序,规范人事监督。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不断完善任免程序,采取任前考察、任中审议、向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任后公告等方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名。并通过视察、调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加强任后监督,切实增强了被任命人员人大意识、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
 
  优化服务,提高保障,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精准发力
 
  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工程,突出着力点,做到了代表学习培训、“两联系”及开展活动更加务实、有效。
 
  培训人大代表900多人次。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计划,分年度逐步实施。其中,在县委党校集中举办县人大代表第一期培训班,聘请专家教授授课,培训县人大代表120名。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调研、视察等活动。同时,指导各乡镇人大也按照要求对乡镇人大代表进行了培训。据统计,2017年,全县共培训各级人大代表900多人次,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得到普遍提升。
 
  强化密切联系互交流。为了加强“两联系”工作,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下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安排意见》,并开展了“三联五带一建”活动(“三联”,即县人大常委会各主任副主任每人联系3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2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联系所属选区选民和群众;“五带”:人大代表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反映社情民意、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帮扶贫困群众、带头推行政府工作;“一建”:全面推进乡镇人大“三化”建设)。同时,借助微信传播快捷的优势,建立了“2+1”工作微信平台,即2个工作微信群、一个微信公众号(县人大工作交流群、人大代表履职群和“宁县人大”公众号),通过建立现代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加强工作交流,收集意见建议,发现并及时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依法开展活动促履职。截至2017年,宁县共建立代表小组143个。实际运行中,各代表小组以“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活动室”为阵地,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两月走访一次选民,经常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一些活动产生了较好社会影响。2017年,全县共开展代表活动50余次,各级人大代表走访服务群众1000余人次。同时,按照代表向选民述职办法规定,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45名县人大代表和220名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进行了述职。
 
  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方式重实效。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推行网上办理、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机关委室对口协办、听取和审议政府办理报告、加大现场办理力度等方式,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转交县政府承办的27件建议全部得到办复,办复率达100%。一些代表反复多次提议的问题,也得到圆满解决。
 
  固本强基,完善机制,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凝聚力量
 
  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着眼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新要求,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建设,在深化学习中增强政治定力。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贯穿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牢履职思想基础。按照“抓在平常,融入经常”的要求,宁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全过程指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为目标,持续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县委“实施细则”,警示教育干部牢记在心,划出底线。不断强化党内廉政教育,明确规范要求,激发责任担当,制定了《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形成了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履职行为中提升工作水平。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制度层面做好人大工作,对原有17项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根据新形势要求,新建立6项工作制度,修订5项管理制度,形成了符合人大机关运行特点和规律的履职制度和管理制度,并编印成册,印发“一府两院”组成部门和乡镇人大,使人大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格局进一步强化。
 
  加强理论研究,在深化宣传中营造人大工作浓厚氛围。2017年,宁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常委会履职行权的宣传,对常委会组织的调查、视察、检查、询问等活动,都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广泛宣传。同时,在北川一线制作了5幅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大型宣传牌,开通了“宁县人大”微信公众号、升级改版“宁县人大信息网”,刊发信息58篇;积极向《中国人大》《人大研究》《人民之声报》《陇东报》等媒体投稿40余篇,全面宣传了宁县人大工作。其中,《宁县:首次专题询问新农合工作》《宁县:乡镇人大工作在实现“四变”中提升》等稿件在全省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