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编制2018年立法计划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5-22 09:59:14

  为依法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依据《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立法计划项目依次递补、立法规划项目优先的原则,紧扣立法规划以及2017年立法计划实施情况,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反复调研论证,编制了《平凉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由起草项目和调研项目两部分组成。起草项目两件,一是《平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该项目为2017年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2017年10月完成调研论证后进入起草阶段,形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项目进度,确定为2018年立法计划的起草项目,计划2018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的起草、征求意见和政府审议等工作,8月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二是《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若干规定》。该项目为五年立法规划的制定项目,计划2018年5月开展调研论证,6月启动法规草案文本的起草工作,7~9月对法规草案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分阶段、分层次、分范围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形成草案审议稿,争取10月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2018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为《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该项目为五年立法规划的预备项目,旨在更好地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依法规范管理饮用水水源地,计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调研论证,7月启动草案起草工作。
 
  目前,立法计划已经平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市委常委会审定通过。本报讯(通讯员张力张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