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不断探索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6-05 09:13:41

  近年来,甘肃省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在审议议题、审议程序、审议发言和审议实效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推行监督议题征集公示制度,审议议题求精确
 
  静宁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部分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初步拟定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后,印发各职能部门,再次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审议议题与全县中心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突出人大工作重心。审议议题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筛选后,纳入常委会重点工作行事历和会议议程,并在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网站进行公示,既增加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又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常委会集体行权工作制度,审议程序求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静宁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修订了《静宁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以及各委室工作职责,明确规定了建议提出、审议发言、满意度测评、询问质询、督促落实等内容。突出了召开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之前,组织组成人员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摸实情、反映民意讲实话、突出重点出实招,为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创造条件,用制度规范了常委会会议的程序,规范了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
 
  推行常委会会议审议重点发言制度,审议发言求质量
 
  审议发言是开好常委会会议的一个重要步骤,直接影响着会议质量。为此,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行审议重点发言人制度,针对年初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让常委会组成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有效方式,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审议发言心中有数,更具针对性。每次审议常委会议题时,除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相关委室负责人为会议主要发言人外,另外安排2~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为重点发言人。推行常委会审议议题重点发言人制度,是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次“加压”,充分调动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推行常委会领导跟踪督办制度,审议意见求实效
 
  为了避免重审议、轻督办,防止“一审了之”的现象发生,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制度。在常委会会后规定的时限内,由相关委室将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进行汇总提炼,形成审议意见初稿,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转交县“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在规定时限内,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相关委室跟踪督办审议意见。对审议意见办理不认真,办理效果不明显的,常委会将责成其限期整改,并听取相关部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适时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到位。本报讯(通讯员赵彦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