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满意度测评倒逼尽心履职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7-03 09:15:43

  近年来,甘肃省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增强“刚性”监督的方式方法,力求突出监督实效,采用票决形式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有力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抓好议题征集,科学选题。精心选择审议议题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基础,也是实行票决制满意度测评的前提。静宁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监督议题的选择确定,尤其是对“票决”形式监督议题的征集。每年初制定常委会监督计划时,注重选题的程序性和参与人员的广泛性,既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进行选题,又非常注重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离退休老干部广泛征集意见,力求议题规模适当、重点突出。监督议题经主任会议提请草案,并经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表决通过后,印发“一府两院”,明确主要议题、会议时间和责任部门。
 
  2016年下半年,静宁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部分代表顺应广大干部群众的殷切期盼和呼声,联名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尽快打通城区阿阳南路、东环中路等5条“断头路”的建议。在当年底召开的监督议题征求座谈会上,部分离退休干部集中就打通城区“断头路”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在民意调查中,市民反映的城市建设热点问题也集中在城区“断头路”上。为顺应民意,更加有效地发挥常委会监督作用,打通城区“断头路”工作满意度测评列入了2017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据悉,这是静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常委会会议上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在2018年满意度测评议题征集上,针对代表普遍反映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办理工作力度不大、解决落实率不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静宁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重点工作行事历中明确指出,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将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实地调研视察,掌握实情。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进行满意度测评前,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广泛而深入的调研视察、召开座谈会、选点察看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了解情况,掌握实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有效确保审议发言和测评表决客观公正。在充分掌握实情的基础上,静宁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组对被测评专项工作进行综合梳理分析,形成事实充分、层次清晰、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针对性强的视察调研报告,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重点审议发言,实事求是。审议发言是确保满意度测评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核心。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发言方面一以贯之坚持严格会议材料送达制度,提前将会议材料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保证其有充足的时间审阅报告,做好参会审议发言准备;推行常委会审议议题重点发言制度,审议发言前,先由分工联系审议事项、直接参与调研视察的常委会副主任就调研视察过程、成效及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并带头有针对性地阐述自己的意见建议,起到抛砖引玉、相互启发的作用,引导其他组成人员紧扣议题讲真话、旗帜鲜明谈观点;增加询问环节,通过这种互动性较好的方式,使“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把专项工作报告中未能说明白的问题解释清楚,使审议更有针对性,票决测评更具准确性;测评结果当场宣布,政府部门“红了脸”“出了汗”,发现了差距,找准了问题,坚定了做好本职工作的决心与信心。
 
  注重结果运用,跟踪问效。实行票决制满意度测评只是一种手段,整改才是最终目的。为了避免重审议、轻督办,防止“一审了之”现象发生,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专项工作报告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报告可以通过,但报告机关应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整改情况;对测评结果不满意的,工作报告不予通过,报告机关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在指定的常委会会议上再次报告。本报讯(通讯员 贾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