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五项举措强化“两个机关”建设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7-03 09:35:29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两个机关”建设为统揽,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着力发挥“两个机关”作用。
 
  以党的领导为统领,筑牢政治之“基”
 
  肃北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常委会领导以身作则,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下基层宣讲、联系点讲党课等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落地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委保持一致。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把党委的重要决策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实现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的统一。
 
  以立法工作为重点,担负法定之“责”
 
  肃北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地方实际,针对影响本地经济发展、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稳步推进立法工作。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立法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立法工作得到了省、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先后颁布实施了《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草原条例》《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启动了《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牧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目前,初稿已起草完成,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
 
  以重大事项为突破口,发挥监督之“效”
 
  肃北县人大常委会紧盯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着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政府向农业银行和甘肃银行贷款的决定》《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政府2017年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决定》,并专题听取和评议县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县政府改进工作,促进民生问题落实。
 
  以代表培训为抓手,强化保障之“力”
 
  肃北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大代表培训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组织代表分期分批参加省、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业务培训360余人次,新当选代表的履职能力明显提高。为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12个代表活动小组,明确了活动小组组长职责和活动小组职责,组织代表开展好“三个一”(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办一件实事好事、帮带一户牧农户致富)活动,代表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以自身建设为手段,强化工作之“魂”
 
  肃北县人大常委会以树立“三个形象”(权力机关的形象、代表机关的形象、立法机关的形象),提升“三个素质”(政治素质、法治素质、业务素质)为方向,制定了《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关于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方案》,引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服务发展和工作实践中转变作风。结合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新理论、新形势和监察体制改革等新要求,对《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手册》进行了重新修订,把原有的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出相关制度60项,其中修订48项、新增12项、废止33项,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本报讯(通讯员 陈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