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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代表团:灾后恢复重建急需省上支持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18-01-25 09:43:12

  2017年汛期,陇南市多次出现了成灾性强降雨天气,引发暴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特别是“8·7”暴洪泥石流灾害,受灾范围广、灾害损失重,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Ⅳ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响应。
 
  灾害造成了文县、武都等9个县区141个乡镇40多万人受灾,因灾死亡9人,受伤4人,紧急转移安置9869人,直接经济损失约42亿元。其中,农村居民住房倒塌588户,严重受损4335户,一般损坏5596户;国省干线公路损毁37处1996公里,农村公路损毁776条4474公里;损毁人饮工程667处、防洪设施517处、灌溉工程46处;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室)、村级公共服务场所等设施不同程度受损;大量农田被毁,农作物绝收。
 
  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先后深入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安排省发改委等部门指导陇南市编制了《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于9月30日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批复,规划总投资51.2亿元,规划计划实施项目789项、总投资51.2亿元,其中:拟申请国家和省上补助38.4亿元,争取各类银行贷款6亿元,市县区、群众和企业自筹6.8亿元。规划内容包括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和村镇建设、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扶贫、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等六个方面的恢复重建任务。
 
  灾后恢复重建,备受代表关注。1月22日,记者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住地了解到,刚刚抵兰的陇南代表团代表正在准备建议,为灾后恢复重建寻求更多支持。
 
  截至目前,陇南市争取到的中央、省级灾后恢复重建支持资金仅2.28亿元,远远不足以完成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任务。由于投资规模大,陇南市九县区又均为国列重点贫困县区,现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无法满足规划内项目实施的需要。有代表拟就建议,要求对陇南市“8·7”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给予高度重视,在规划投资安排上,参照“7·22”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模式,从省级财政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
 
  武都区结合区情实际,经广泛征求各单位的意见,编制了《武都区8·7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年度计划表,共编制项目324项,计划总投资12.73亿元,其中申请国省投资金9.96亿元。有代表拟就建议,为全面启动武都区灾后重建工作,加快全区灾后重建建设进度,建议省上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切块下达武都区灾后重建国省补助资金。
 
  文县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但此次灾害造成的泥石流淤积物体量大、治理难度大、资金需求大,仅靠文县自身力量难以完成,在基础设施修复完善和受灾群众生活后续安排方面,均需要项目资金支持。有代表拟就建议,请求将“8·7”暴洪泥石流灾害恢复重建省级配套资金列入年度省级财政预算。
 
  暴洪泥石流灾害共造成陇南全市84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受损,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612.89万元,按照《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涉及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项目共计120项,需投入重建资金8000万元。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为公益性设施,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无其他经费来源,长期依靠政府投资,加之此次受灾面积较大,损毁程度深,依靠市、县两级财政和文广新本系统自身力量根本无力解决。有代表拟就建议,要求省政府安排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物局等部门,在陇南市文化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中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建议省上积极向财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方面对陇南给予倾斜照顾。
 
  (记者 张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