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申都乡检查《草原法》贯彻实施情况

稿件来源:岷县人大农工委 发布时间:2019-03-22 15:55:14

为进一步加大草原行政执法力度,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实施草原法细则》,依法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加强草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草原管护的认识,切实增强守法和用法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申都乡人大组织辖区内部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实施草原法细则》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大林村、沙地村、龙泉沟、岔林村等地方进行了检查,并详细询问草原保护及建设情况。分管农业的副乡长和畜牧站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草原法》和《草原法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以及对草原的保护情况。

检查结束后,就本次执法检查情况召开了座谈会议。会上,乡政府乡长作了“一法一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就加强法律知识宣传、促进草原保护与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检查组成员对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做出了总结,对乡政府及畜牧站高度重视草原保护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继续加大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依法管理草原的法律意识。修订后的《草原法》,为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律规范。宣传贯彻执行《草原法》,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提高全社会保护草原环境的意识,促进依靠科学技术使草原资源产生更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要加强草原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乡、村、社、户四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支持力度,改善乡镇畜牧站及其相关站所的工作条件,提高草原行政执法工作能力。要将草原执法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纳入乡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依法保护草原生态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并分年度安排适当专项经费,解决基层草原执法机构的装备问题。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三要从根本上解决林、草、牧矛盾。加强草原建设,注重开展以草原改良为重点的草原建设,进一步增强草业发展后劲,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针对部分地区林、草、牧界限不清晰、管理权限不明确、矛盾突出,不利于草原保护管理的问题,建议乡政府及相关村委会研究制定相应政策,采取稳妥有效的解决办法,形成共识,积极化解草原矛盾,促使草原生态环境得到和谐发展。

(信息员:惠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