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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赴庆阳平凉检查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19-04-23 16:54:00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4月16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庆阳市、平凉市,就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镇原县、合水县和平凉市泾川县、崇信县、华亭市、崆峒区,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调查问卷等方式,重点对水源地保护、城市和乡村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管理、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及部分企业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庆阳市、平凉市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治理水污染、净化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生态,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取得明显成效,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各项法律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碧水保卫战各项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水环境质量改善较为明显,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污染得到根治,城市污染收集净化率明显提高。
 
  2016年以来,庆阳市针对马莲河流域水污染,争取中央治理资金2.4亿元,重点对群众关注的巴家咀水源地进行了工程保护,同时对流域内人口密集的各乡镇有计划地进行了污水处理厂建设。结合油田开采造成的庆阳地下水污染问题,已着手进行老油区地下水环境评估,保障区域水环境安全。
 
  平凉市省级地表水断面考核优良比例达到85.7%,全市1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有13个水源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Ⅲ类标准,5个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全部达标,特别是消除了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在全国都挂上号的4条黑臭水体污染,并通过了国家和省上的专项核查。
 
  检查组同时指出,尽管庆阳市、平凉市各县(市、区)在水环境整治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取得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需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水环境质量方面,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庆阳市5条主要河流设置的14个地表水监测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比例仅为50%,水质优良比例只达到了35.7%。2018年,平凉市7个省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有6个达到了考核要求,优良比例为85.7%,不达标的断面为葫芦河一号桥省考断面,今年1~3月份该断面水质仍然不达标,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在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时,检查组发现庆阳市个别水污染处理厂设计规模过大,实际污水处理量过小,运行成本上升,同时,还缺乏专业运行维护的水平。平凉市个别污水处理厂还存在监测数据不实、不准;水质监测仪器设备的鉴定、校准和维护不及时;中水利用率不高,造成对地下水开采过度;煤矿企业对洗煤水、疏干水处理不达标,存在直排现象等。检查组还发现,华能平凉发电公司日用水量达到1.5万吨,但中水回用量仅达到0.3万吨,使用率偏低。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诸如此类的企业“中水回用”的支持力度,提高中水回用率。同时,要加大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污水的回收利用,逐步用中水替代自来水浇灌城市绿地和环卫清洁,让每一滴水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检查组发现,庆阳市、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警示牌、标志牌设立不全、不规范,一级保护区围栏维护不及时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检查组认为,饮水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水源地水质安全、水处理供水安全、水龙头水质安全,每个环节都很重要。从各地实际情况看,城市居民用水安全令人堪忧,有的楼层储水箱长期不清洗,存在监管真空,造成“末梢水”污染,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这些问题一定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地下水污染方面,庆阳市是长庆油田的主产区,长期的采油活动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这方面群众意见很大。虽然采油技术得到了很大提升,污染情况得到了一定遏制,但由于历史原因,一些问题仍未有效解决。在现场检查时,检查组了解到庆阳市已经组织开展了老油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工作,目前正在编制调查评估报告。检查组建议,待调查评估报告出来后,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油田建设方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治理污染的主体责任。在油田固废危废物管理中,要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使油田危废物在运输、处置、填埋等方面有规可循。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填埋场地下水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评估筛查,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流域治理方面,平凉市泾河、葫芦河等河流还存在沿岸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工矿企业处理后废水没有稳定达标排放、农业面源污染也间接对河流形成污染隐患等问题。检查组建议,平凉市政府要继续加大对以上问题的整改力度,尤其在枯水期、河流来水少、水体自净能力弱的情况下,平凉市政府要积极与宁夏等上游省区衔接,对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量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同时,还要做好河流水质水量变化的日常监控工作,既要防止上游地区不达标的水质汇入,又要防止企事业单位超标排放污水。
 
  检查组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新部署,按照中央、省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全面完成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要紧紧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着力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健全源头防控机制,加强工业矿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依法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和政府法定职责,支持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加快形成全社会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检查组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污染问题,要继续高度重视,分析原因、精准施策,加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协调推进地方、企业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工作保障上,首先要加大投入力度,解决水环保设施长期欠账问题;其次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第三要加大对水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做好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第四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量。针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人员不足的问题,建议积极发挥企业环保力量,协助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解决监管薄弱的问题,多渠道、多方式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尽量把底子好、专业强、技术精的环保干部充实到水污染防治一线中来,为我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检查组强调,要强化法治意识,用法律武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通过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务实有效的举措,全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狠抓落实,强化责任担当,抓住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不放松,依法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各级人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污意识,加大法律监督和执法监管,落实法定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要通过检查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强化刚性约束,把各项法律制度变为实际行动,把各项法律责任落实到位,筑牢不可触碰的法律高压线。要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建议庆阳市、平凉市针对水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制定切口小、针对性强、符合实际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细化和补充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相关规定,切实“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字当头,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人大代表也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积极主动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呼声,为水污染防治献计出力。
 
  据悉,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6月初,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甘肃省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