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人大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20-12-11 08:39:49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力推进。在此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以“十一个坚持”为核心要义的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要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人大工作始终,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积极推动宪法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作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带头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确保宪法落地生根。要树牢宪法意识。深入领会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统一、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的宪法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对宪法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要恪守宪法原则。始终保持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把宪法原则贯彻落实到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使每一部地方性法规、每一项决议决定都符合宪法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大工作开展。要捍卫宪法权威。不断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审查机制和程序,强化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大监督纠正力度,切实维护法制统一;继续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好推动宪法实施。
 
  二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补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作为在地方立法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使地方立法紧跟党中央新部署、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呼应老百姓新关切。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从政治高度统筹安排和推进立法工作,从立法角度保障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重大立法项目、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和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按照党委意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为民、利民、惠民作为立法的价值取向,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着力解决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始终坚持务实管用的立法原则。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内,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注重“小切口”立法、精细化立法,处理好上位法和下位法之间的关系,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让立法的制度设计与现实情况精准对接,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三要切实强化监督实效。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的目的在于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为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行使好监督权,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推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要紧扣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督。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等方面的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紧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监督。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深入查找法律实施中带有普遍共性的突出问题,找准影响法律实施的症结关键和深层次原因,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紧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化监督。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加强对法院、检察院的监督,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努力夯实法治基础。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让法治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要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导向性、实效性,更好发挥执法部门、法治队伍、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执法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执法与普法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普法融入日常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使普法方式由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以更优质的法治内容和更好地呈现效果吸引受众,让人民群众更好感受法治精神,实现全民普法新发展。要充分发挥法治队伍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依靠广大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各类法律服务人员等专门职业人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夯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基础。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法治环境营造中的带头作用。引导和督促各级人大代表在本职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在履行代表职务和联系选民中,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主动宣传宪法和法律,助推宪法和法律实施,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作者:张建平,系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