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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回眸: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稿件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0-01-03 09:01:34

  “法者,治之端也”,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回眸2019,省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改进机制方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有序推动民主立法、注重提前介入、指导市州立法、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推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年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6件,审议6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0件,这些地方性法规紧贴我省改革发展实践要求和社会关切,确保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深化改革同频率、与发展稳定相衔接。 

 
 
  “在立项上当好引导员,在起草中当好调度员,在审议中当好决策员,在沟通中当好协调员。”回首一年的立法工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楚才元告诉记者,“真正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做到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强经济、民生、环保和弘德立法。按照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工作机制的部署,对甘肃省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等3个办法进行修改;推进“放管服”改革,修订统计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环保立法,修订环境保护条例,细化上位法条款,强调禁止性规定,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修订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加强环境监测、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对油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进行了规范。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修订农作物种子条例;着眼长城及其环境风貌的保护,制定长城保护条例;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启动地方立法条例的修订工作,完善立项、起草、审议、表决等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同时,还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老服务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了审议,废止了土地登记、人才市场、资源综合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法规。
 
 
  ——加强市州立法指导。建立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从立项指导、提前介入、审查把关入手,指导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推动解决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依法审查,批准了市州有关城乡规划、燃气管理、市容卫生、噪声污染防治、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

  
 

  ——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举办了地方立法技术、全省备案审查和信息平台建设、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等三期专题培训班,通过对市州立法人员学习培训,不仅拓展了知识层次,而且提高了立法能力水平,为地方立法提供了人才支撑。开展了“立法知识每月一讲”培训活动,就编制立法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立法技术规范等六个专题进行辅导讲座,提高了常委会机关干部的立法技能和业务水平。(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