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凉:听取疫情防控工作报告 通过依法防控决议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20-03-05 11:03:03
2月28日,在甘肃省平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有两项议题备受关注,一是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议》。这两项议题,为举全市之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贡献了人大力量。
会上,平凉市卫健委主任信志奎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要克服松劲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继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各项举措,守住社区、村组防线,严格落实各项管控和防疫措施;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大服务企业力度,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有力推动生产建设单位尽快复工复产,有序推动服务行业逐步恢复经营,让人民群众生活步入正轨;要早谋划、早动手,抓住用好国家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等重大政策机遇,加快补齐全市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健全完善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体制机制,为今后从容应对公共卫生事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通过会议专题听取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报告,非常及时、非常重要,有助于充分掌握情况,准确分析疫情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提出建议。
为了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平凉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议》。
《决议》明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和依法依规、有序规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全面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决议》指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及时完善防控措施,有效巩固防控成果。要认真履行联防联控工作责任和属地责任,重点把牢外部传染源输入的关口,进一步强化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护管控措施,全力做好急需医疗防疫物资供应和患者救治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密切监测市场供需动态,畅通运输渠道和物流配送,保障群众生活需求,努力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决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执法部门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疫情防控的治理效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加大对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民商事纠纷,依法严惩各类妨碍疫情防控、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决议》指出,市政府要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影响,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分区分级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落实金融、财税、社保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高度重视因疫情致贫、返贫农户的帮扶工作,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就业,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决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疫情预防控制、应急响应、医疗救治、医疗保险和救助、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等体系,补齐短板弱项,着力提高各级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省投资,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防控能力,推动医防结合,做到防患于未然。
《决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公布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群众疑虑。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良好氛围。
《决议》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采取各种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督促和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履职尽责,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收集反映民意、捐资捐物、协助落实防控措施等工作,疏导群众情绪,提振社会信心,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琨说,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这个决议,目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同时,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参与疫情防控,众志成城、凝心聚力、共筑防线,促进全市依法、科学、高效、规范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会上,平凉市卫健委主任信志奎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要克服松劲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继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各项举措,守住社区、村组防线,严格落实各项管控和防疫措施;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大服务企业力度,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有力推动生产建设单位尽快复工复产,有序推动服务行业逐步恢复经营,让人民群众生活步入正轨;要早谋划、早动手,抓住用好国家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等重大政策机遇,加快补齐全市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健全完善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体制机制,为今后从容应对公共卫生事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通过会议专题听取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报告,非常及时、非常重要,有助于充分掌握情况,准确分析疫情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提出建议。
为了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平凉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议》。
《决议》明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和依法依规、有序规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全面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决议》指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及时完善防控措施,有效巩固防控成果。要认真履行联防联控工作责任和属地责任,重点把牢外部传染源输入的关口,进一步强化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护管控措施,全力做好急需医疗防疫物资供应和患者救治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密切监测市场供需动态,畅通运输渠道和物流配送,保障群众生活需求,努力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决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执法部门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疫情防控的治理效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加大对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民商事纠纷,依法严惩各类妨碍疫情防控、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决议》指出,市政府要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影响,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分区分级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落实金融、财税、社保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高度重视因疫情致贫、返贫农户的帮扶工作,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就业,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决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疫情预防控制、应急响应、医疗救治、医疗保险和救助、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等体系,补齐短板弱项,着力提高各级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省投资,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防控能力,推动医防结合,做到防患于未然。
《决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公布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群众疑虑。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良好氛围。
《决议》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采取各种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督促和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履职尽责,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收集反映民意、捐资捐物、协助落实防控措施等工作,疏导群众情绪,提振社会信心,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琨说,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这个决议,目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同时,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参与疫情防控,众志成城、凝心聚力、共筑防线,促进全市依法、科学、高效、规范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