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泰:答好党建“四道题” 交出廉政“满分卷”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0-08-18 15:28:54
2013年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革命圣地西柏坡谆谆告诫全党:“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
近年来,甘肃省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秉持“赶考”心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激活全面从严治党的“神经末梢”,持续深入推进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努力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答好学习教育“必答题” 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
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紧抓理论武装和廉政教育不放松,引领全体党员干部不断锤炼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夯实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根基,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把“一党章两准则四条例”和宪法、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和机关集体学习的必修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思践悟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规定新要求、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有力培补了履职尽责的“底气”、坚持原则的“硬气”和公道正派的“正气”。
坚持警示教育经常化。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委作风纪律规定典型问题,用身边案例作为反面教材,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案为鉴、深刻反思,做遵守党的纪律的合格党员。与此同时,注重日常行为养成,党组书记与党员干部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集体约谈,警醒从严要求自己,不断凝心铸魂、补钙壮骨。
坚持廉政文化建设生活化。为了着力将廉政文化渗透到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之中,不断用清风正气滋养和打造常委会机关干部的精神高地,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结合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机关党组工作计划,精心谋划开展了党组书记上一堂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在机关会议室制作悬挂一批廉政宣传牌,接受廉政文化熏陶;为党员干部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一套廉政书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在县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廉声”专栏,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报道;培育一批党员示范岗,增强廉洁从政自觉性的廉政文化建设“六个一”活动。
“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六个一’活动,在全机关有力营造了以学知廉、以思养廉、以践行廉、以悟倡廉的廉政文化氛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表示。
答好责任落实“论述题” 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于抓好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通过“三个明确”,构建起权责明晰的责任分解体系、执行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有责必究的责任追究流程,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明确党组班子履行集体领导责任“不松手”。常委会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组其他工作、常委会法定职权内的各项工作、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相融合,审定通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动态新情况,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时向县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灵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斗争。结合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制定了共3大类43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设计了责任追究流程图,完善了主体责任追究范围和方法步骤,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突出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防止机关党建“灯下黑”。
明确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常委会党组书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组和常委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支部、各委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以“盛世铸典”为主题在“景泰县人大”微信公众号刊发宣传文章19期,加强法律的宣讲解读。
明确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齐动手”。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嵌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对分管委办党员干部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把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到机关每个“党建细胞”,形成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的良好工作格局。
答好作风建设“判断题” 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人大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持续增强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宗旨意识,以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2020年6月召开了以“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规党纪”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明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检查监督,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党组成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心谈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具体规定;梳理规范公务接待、财务报销审批、会议文件管理等5项制度办法,做到抓早抓小,杜绝“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问题。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整合相关监督议题,实行市县联动开展监督调研等整改措施,真正把调查研究过程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实践过程,确保为基层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发挥担当引领作用。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党的领导,立足人大职能,第一时间发出《致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信》,依法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班子成员深入包抓乡镇一线督导落实防控责任,及时疏导民情民意,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紧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县委重点工作,深入联系乡镇村组扎实开展“过筛子”、助力脱贫“补漏洞”、入户走访“化矛盾”。本届以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黄河流域景泰段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脱贫长效机制、民商事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等128项工作报告,依法作出关于批准县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等有关决议决定18项,着力助推解决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在县委重大工作部署中敢担当、不缺位、有作为。
答好监督制约“抢答题” 确保权力运行“无盲区”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不断织密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制度“笼子”,扎紧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篱笆”,严格按制度要求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完善规章制度。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总结2019年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专题询问办法、工作评议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完善常委会会前集体学习、年度工作点评等机制,将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职责、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评价报告机制等6项工作制度列入2020年规章办法“废改立”计划;探索建立县人大专门委员会专家顾问制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始终将“严”和“实”作为机关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主色调”,摸排查找出机关岗位廉政风险点35处,建立完善了机关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注重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法律关,在常委会会议表决任命前听取组织部门对拟任命人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情况的介绍,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同时,坚持关口前移、主动作为,进一步创新完善监督方式,适时开展专题询问,加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以及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准确把握“第一种形态”的内涵和外延,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灵活运用廉政约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支持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坚决防止严重违纪行为发生。在元旦、春节和清明、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进行廉政约谈提醒,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
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探索党务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按月公示党费收缴和“三会一课”出席情况。坚持常委会议事决策公开制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和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和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公报等方式,将权力运行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近年来,甘肃省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秉持“赶考”心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激活全面从严治党的“神经末梢”,持续深入推进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努力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答好学习教育“必答题” 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
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紧抓理论武装和廉政教育不放松,引领全体党员干部不断锤炼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夯实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根基,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把“一党章两准则四条例”和宪法、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和机关集体学习的必修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思践悟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规定新要求、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有力培补了履职尽责的“底气”、坚持原则的“硬气”和公道正派的“正气”。
坚持警示教育经常化。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委作风纪律规定典型问题,用身边案例作为反面教材,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案为鉴、深刻反思,做遵守党的纪律的合格党员。与此同时,注重日常行为养成,党组书记与党员干部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集体约谈,警醒从严要求自己,不断凝心铸魂、补钙壮骨。
坚持廉政文化建设生活化。为了着力将廉政文化渗透到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之中,不断用清风正气滋养和打造常委会机关干部的精神高地,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结合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机关党组工作计划,精心谋划开展了党组书记上一堂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在机关会议室制作悬挂一批廉政宣传牌,接受廉政文化熏陶;为党员干部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一套廉政书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在县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廉声”专栏,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报道;培育一批党员示范岗,增强廉洁从政自觉性的廉政文化建设“六个一”活动。
“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六个一’活动,在全机关有力营造了以学知廉、以思养廉、以践行廉、以悟倡廉的廉政文化氛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表示。
答好责任落实“论述题” 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于抓好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通过“三个明确”,构建起权责明晰的责任分解体系、执行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有责必究的责任追究流程,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明确党组班子履行集体领导责任“不松手”。常委会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组其他工作、常委会法定职权内的各项工作、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相融合,审定通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动态新情况,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时向县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灵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斗争。结合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制定了共3大类43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设计了责任追究流程图,完善了主体责任追究范围和方法步骤,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突出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防止机关党建“灯下黑”。
明确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常委会党组书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组和常委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支部、各委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以“盛世铸典”为主题在“景泰县人大”微信公众号刊发宣传文章19期,加强法律的宣讲解读。
明确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齐动手”。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嵌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对分管委办党员干部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把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到机关每个“党建细胞”,形成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的良好工作格局。
答好作风建设“判断题” 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人大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持续增强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宗旨意识,以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2020年6月召开了以“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规党纪”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明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检查监督,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党组成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心谈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具体规定;梳理规范公务接待、财务报销审批、会议文件管理等5项制度办法,做到抓早抓小,杜绝“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问题。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整合相关监督议题,实行市县联动开展监督调研等整改措施,真正把调查研究过程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实践过程,确保为基层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发挥担当引领作用。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党的领导,立足人大职能,第一时间发出《致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信》,依法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班子成员深入包抓乡镇一线督导落实防控责任,及时疏导民情民意,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紧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县委重点工作,深入联系乡镇村组扎实开展“过筛子”、助力脱贫“补漏洞”、入户走访“化矛盾”。本届以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黄河流域景泰段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脱贫长效机制、民商事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等128项工作报告,依法作出关于批准县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等有关决议决定18项,着力助推解决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在县委重大工作部署中敢担当、不缺位、有作为。
答好监督制约“抢答题” 确保权力运行“无盲区”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不断织密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制度“笼子”,扎紧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篱笆”,严格按制度要求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完善规章制度。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总结2019年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专题询问办法、工作评议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完善常委会会前集体学习、年度工作点评等机制,将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职责、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评价报告机制等6项工作制度列入2020年规章办法“废改立”计划;探索建立县人大专门委员会专家顾问制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始终将“严”和“实”作为机关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主色调”,摸排查找出机关岗位廉政风险点35处,建立完善了机关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注重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法律关,在常委会会议表决任命前听取组织部门对拟任命人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情况的介绍,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同时,坚持关口前移、主动作为,进一步创新完善监督方式,适时开展专题询问,加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以及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准确把握“第一种形态”的内涵和外延,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灵活运用廉政约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支持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坚决防止严重违纪行为发生。在元旦、春节和清明、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进行廉政约谈提醒,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
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探索党务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按月公示党费收缴和“三会一课”出席情况。坚持常委会议事决策公开制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和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和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公报等方式,将权力运行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