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聚焦污染防治依法履职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0-08-21 10:19:11


  近年来,甘肃省张掖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围绕助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依法履行职能职责,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中之重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工作要求,适应新形势下大气污染防治的现实需要,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基础上,报请市委研究同意,将《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确定为2019年立法计划。结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着眼于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紧紧围绕燃煤、扬尘、工业和农业、道路和交通、生活等大气污染成因,遵循“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按照上位法的相关规定,从体现地方特点、突出能源结构调整、明确执法主体、细化管控措施等方面,对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经张掖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二审表决通过,报请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20年6月5日正式施行,并结合“6·5”世界环境日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为推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听取审议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的同时,张掖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相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从人大工作角度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执法检查中,既坚持以法律规定为准绳,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对照检查,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解剖麻雀”、以点带面,找准影响法律实施的症结关键和深层次原因,让法律的牙齿真正咬合,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在此基础上,督促有关方面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履行法定职责,执行法律规定,落实法律责任,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与大气、水等污染防治协同联动,从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全防全控,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按照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总体部署要求,坚持每年召开主任会议专题讨论研究,认真安排,市县(区)组委会紧密联系、协同配合,先后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垃圾处理”“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等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采访活动,宣传各类典型130多个,有力促进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