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强化监督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0-09-01 14:35:02

 
      近日,甘肃省平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这是继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工作报告之后,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的跟踪审议监督,标志着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交出了国有资产第一本“明白账”。
 
党委出台制度立规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大决策。
 
      2018年11月,甘肃省委印发了《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并对全省建立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9年5月,平凉市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县(市、区)也相继出台意见,全面推进国有资产监督工作。
 
      “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准确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通过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增加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保证人民财富由人民来监督,确保人民财富由人民来共享,这种制度设计必将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上发挥重要作用。”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文浩对建立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这样强调。
 
      《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定了市人民政府报告方式和重点。市人民政府每年10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在每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届末年份,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年度书面综合报告,并就1个专项情况进行口头报告。
 
      《意见》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把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监督计划,精心组织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前,就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组织开展视察或者专题调研。
 
      “以前基本靠政府内部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现在通过人大这个层面对政府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一方面监督的权威性显而易见增强了,另一方面有利于督促政府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这是国有资产监督方式的重大变革。”平凉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
 
人大深入调研摸家底
 
      全市国有资产总量庞大,先对那一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调研?人大自身专业力量不足,通过什么方式才能更加有效地发现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019年初,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代市委调研起草《意见》的同时,同步就开展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安排部署。
 
      走好第一步至关重要。为此,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密集座谈、多次沟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市情实际,在慎重研究的基础上,把调研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列入2019年监督议题,决定先从管理相对比较规范、基础较好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破题”,逐年逐步推进,力争在3年内对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完成首轮监督。
 
      家底有多少?管理怎么样?问题在哪里?2019年9月下旬,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抽组具有专业知识的常委会委员、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崆峒区、华亭市、庄浪县、静宁县4个县(市、区)和市直18个行政事业单位,发放调查表150多份,征求意见建议46条,召开汇报座谈会5场次,听取市政府、重点调研县(市、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专业人员的意见建议,调研掌握基本情况,摸清了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调研报告指出,截至2018年底,全市1580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计177.3亿元,市本级175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计27.74亿元。全市各级政府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单位占有使用”的总体要求,坚持“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管理目标,完善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推进监管改革,强化监督管理,较好发挥了国有资产保障机关单位履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调研中还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存在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等问题;二是管理机制还不够顺畅,多数县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为事业单位,不能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责和审批监管职责;三是资产权属不够清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资产处置、清理登记、产权界定和清理盘活困难等问题;四是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尚未实现有效的统筹安排使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不均衡,存在部分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政府强化管理保安全
 
      2019年10月18日,平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2018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部分农村中小学校舍和机构改革后,一些地方的政务大厅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建议市政府出台具体管理办法,盘活闲置国有资产,避免浪费。”
 
      “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比较少,建议加强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部分国有资产权属不够明晰,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合法性。”
 
      “要在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上下功夫,夯实管理基础。”
 
      ……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指出,全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全面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依法依规管好国有资产,防止资产流失;二要明确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权责明晰、制度完善、规范统一、覆盖全面、管理科学、底数清晰、公开透明、效益明显的资产管理运行机制;三要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探索扩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范围,为资产科学合理流动拓展更大空间;四要规范监管流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国有资产“入口”和“出口”的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转交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平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从资产配置、管理、处置、收入等方面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规范。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级的管理职责,理顺了监管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切实加强整改落实。部分县区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交责任、压担子,切实把审议意见书指出的问题落到了实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平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整改落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以100%的高满意率获得通过。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琨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资产效益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监管水平,抓好制度落实,替全体人民管好共同财富。通过对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开展调研监督,为下一步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作出了探索、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