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打出人大监督“组合拳” 护航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0-09-04 15:38:07

 

     
2019年7月,静宁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五台山水厂调研城乡居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
 
  

2020年5月,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图为检查组深入古城镇中心卫生院实地检查。
 
  近年来,甘肃省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原则,精准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热点问题,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综合打出监督“组合拳”,切实护航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聚焦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城川卫生院附近老靳商行、广来批发部等商家长期给农村小卖部批发配送劣质麻辣片、饮料、果冻等食品,且始终未得到监管部门的查处和制止。”
 
  “四河四季红馒头店、曹务东升烤饼店等食品加工店铺违规使用人工色素;细巷、田堡、司桥、李店等乡村学校周边大部分店铺存在销售劣质麻辣片、饮料及小作坊生产的‘三无’食品现象。”
 
  “个别执法人员包庇纵容不法分子,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行为。”
 
  “南关仇家豆芽坊等豆芽生产者添加‘腐停’‘促长亮白复合素’等违禁品。”
 
  ……
 
  2016年4月28日,静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执法检查报告敢动真碰硬、坚持用事实说话,指出问题也客观尖锐、不遮掩不避讳,是一个好报告。同时,审议发言“刀刀见血”,指出问题和对有关部门的批评丝毫不留情面。
 
  会后,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该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并交县政府研究办理,并要求按时限报告办理结果。
 
  审议意见指出,要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规范流动摊贩管理;坚决取缔学校周围流动烧烤摊点,严防“垃圾食品”危害青少年身体健康;坚决查处违法行为,督促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常态化监管食品市场,确保食品绝对安全。
 
  据介绍,2016年3月中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为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把建议提好,静宁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精心制定了检查方案——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按传统方式认真开展“明察”的同时,派出检查组部分成员审慎开展“暗访”工作,分别深入全县豆腐豆芽等食品加工生产厂家、小作坊了解相关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如实反映到执法检查报告中。
 
  在随后召开的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上,执法检查组组长、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芳琴直言不讳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表示:“既然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就要动真碰硬,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从而体现人大监督权威。”
 
  沙芳琴的意见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同意。
 
  时任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自杰指出:“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是‘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最直观的体现,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坚定决心。这次检查,反映出静宁县食品安全管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下功夫解决。要把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反映到报告中,并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政府下大力气彻底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几个月后,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又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在听取并审议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时,列席会议的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感慨万千:从确定议题到开展执法检查,从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到开展“回头看”,静宁县人大常委会打出的这一套“组合拳”,不仅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更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这既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更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今后,县政府将一如既往地诚恳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对标“四个最严”,以时不我待的态度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绝对安全。
 
  关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让群众看病不再难
 
  医疗卫生服务直接关系人民身体健康。
 
  翻开近几年静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意见建议目录发现,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提升医疗队伍整体素质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几乎是每年人代会期间代表必提的热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如何更加有效地加强基层公共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补齐基层公共卫生体系短板、让群众看病不再难,是政府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
 
  为此,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将调研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监督工作重点,于2018年7月下旬组织调研组深入11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
 
  调研组了解到,近年来,静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县乡村三级医联体远程分级诊疗等信息网络不断健全,乡镇医疗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医疗制度不断健全,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反响较好。
 
  但调研组同时发现了一些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医疗机构管理方面,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评价考核、监督检查等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乡镇卫生院没有很好执行上下班制度,导致部分职工组织纪律性不强;一些卫生院病房卫生清扫不彻底,大多数个体诊所生活区域与医疗区域没有分离,药品存放缺乏严格温湿度控制等。队伍建设方面,人才引进机制滞后,导致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断档;乡镇卫生院普遍缺少临床执业医师等业务骨干,高级职称、本科学历人才比例缺乏,儿科、影像、检验等专业人员紧缺。医疗设备配备方面,部分医疗设备购置年代较早,设备陈旧落后;乡镇卫生院运转经费紧张,无法购置彩超、DR机、透视机等常用医疗设备,且现有设备维护困难,不能适应当前乡镇医疗卫生工作需要……
 
  2018年8月31日,静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全面客观地指出了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实打实地反映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从两个报告看,静宁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更高医疗质量、更优医疗环境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因此,要积极探索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模式,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积极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和群众就医环境;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鼓励县级医疗机构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挂职,为乡镇卫生院培训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要抓好公益性服务工作,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要建立长期、稳定、合理的投入机制,夯实基层医疗卫生基础,及时购置更换短缺陈旧的医疗设备,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认真办理: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14个,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配置了存放特殊药品的阴凉柜、冰箱、冷链箱等设备;采取招聘培训、继续教育、外出进修和“传、帮、带”等多种形式,加大乡镇医疗人才培养力度,培训中西医专业技术人员907人;举办“西医学中医”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老(名)中医带徒授业,已完成两批共48人学习培训;修改完善《静宁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办法》《静宁县基层医疗机构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选派123名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多点执业,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越级诊疗状况得到改善。
 
  紧盯城乡安全饮水及工程建设,确保群众用上安全水、放心水
 
  饮水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一直是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牵挂。
 
  早在2011年6月,静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城区供水安全工作的报告。时隔8年,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再次将安全饮水列为监督重点,提上审议日程,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人大力量。
 
  2019年7月下旬,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古城、李店等10个乡镇水源地、水厂、标准化管理所、进户工程等,对全县城乡安全饮水及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度调研,并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指出,近年来,静宁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把安全饮水工程列为民生工程和措办民生实事项目,积极争取资金,立足县情实际,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自来水入户工作,通过配套、改造、新建等方式,建成了一批集中式安全饮水工程和脱贫攻坚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同时,静宁县人民政府注重水源保护,制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城区水源地环境保护及葫芦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对供水水源地全部采取铁丝网围栏隔离,依法取缔关停了保护区范围内的非法采砂和排污企业;成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及时公示测验结果,确保水质安全。
 
  报告也指出了一些在安全饮水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水源地保护不到位,存在面源污染隐患;净水设备启用不经常,供水质量不安全;检测人员严重短缺,检测能力亟待提高等。
 
  “要正视我县资源性缺水和水质型缺水并存的矛盾,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城乡安全饮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保持高位推进。”
 
  “要明确界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依法关闭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严禁在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堆放垃圾和有害物品。”
 
  “要充实水质检测专业技术人员,配齐检验检测设备,及时公布检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要加快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步伐,从根本上解决我县水源不足、质量差的问题,真正让每一位老百姓都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
 
  在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静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越发尖锐,可谓一针见血。
 
  随后,静宁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具体措施。县政府要求,一要全力抓好安全饮水清零。要紧盯清零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倒排工期、加班加点,加快6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管网维修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力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稳定问题。二要全力抓好供水管网改造。要针对季节性缺水、冬季冻管、管网维护、供水不稳定等问题,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先建后列”的方式予以解决,全力保障群众正常用水。三要全力抓好水质净化处理。要持续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严厉查处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建立检测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全面运行水处理设施,千方百计改善供水质量。四要全力抓好供水应急保障。要修编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五要全力抓好供水队伍建设。要制定人才引进计划,逐步充实乡镇水管站工作人员,加强职业技能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增强业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
 
  将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列为2020年首项监督议题,推动筑牢传染病防治“安全墙”
 
  “执法检查报告客观指出了我县在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了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请有关部门特别是卫健部门认真学习研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补齐弱项短板,不断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中共静宁县委以文件形式批转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今年以来,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更多人开始关注、了解传染病防治工作。
 
  那么,如何顺应民意,依法推动防控能力提高,更好地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监督议题,把传染病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重点监督工作,于2020年5月下旬成立执法检查组,深入县级医疗机构、部分乡镇卫生院、养殖企业、供水站、城区部分学校及食堂、县直机关等,实地察看传染病防治硬件设施建设、医疗设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及管理体系及人员队伍建设等。
 
  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静宁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还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畜牧兽医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人大代表、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座谈,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这次执法检查,是静宁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对卫生与健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
 
  2020年6月29日,静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够紧扣法律规定,扎实履行法定职责,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这次检查也发现了一些我县在传染病防控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等方面,希望能够引起县政府的足够重视,下功夫予以研究解决。”审议时,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牛永琪开门见山。
 
  无传染病专科医院,没有建立县级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及机构,一些检验检测设备与专业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药品储备明显不足,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匮乏、年龄结构老化、高学历人才引进困难……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希望县政府有具体措施。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一一道来。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底线思维,依法落实政府责任,夯实部门责任,努力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有力、齐抓共管。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尽早谋划筹建传染病救治专业性医疗场所,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和响应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积极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加大传染病防治领域卫生监管力度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捕杀交易和食用等违法犯罪行为。要重视人才引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储备,注重现有传染病防治队伍人员的专业再教育,依法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专业人才保障,不断提高基本检测能力和救治水平。要按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传染病专科医院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明后两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20年底建成县级医院传染病科室、隔离病区,完善设施功能,年内投入使用;2021年底建成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实现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化。
 
  会后,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办理。静宁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强调,要明确办理时限,密切关注办理工作动态,必要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一次次调研、检查的深入开展,推动解决了一件件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表示,县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关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综合运用监督“组合拳”,持续强化监督实效,时刻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用实际行动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新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