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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1-01-20 15:38:53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1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决定:接受楚才元辞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勤和辞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保平辞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车克钧辞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宁金辉辞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