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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2-08-02 16:43:42

依法保障中小学校安全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校园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中小学校安全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和前提。

 

      2020年12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于2021年3月1日施行。2021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对《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给予肯定,评价条例选题切口小、关注社会热点、反映群众要求。

 

      为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条例的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执法检查列入今年监督工作计划,成立由常委会副主任吴明明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上半年委托各市(州)开展自查,6月听取了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6月下旬至7月上旬,分赴兰州、酒泉、嘉峪关、定西、临夏等5个市(州)16个县(区)50余所学校重点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与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学校负责人、一线教师、学生家长和学生代表进行深入座谈与交流。

 

      这次执法检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依法监督,聚焦政府责任落实、中小学校安防体系建设、校园欺凌和安全事故处置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推动了条例的实施,促进了全省中小学校安全工作。

 

      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校园安全、学生安全是全社会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关系国家发展、社会和谐、家庭幸福。《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自去年3月开始施行以来,对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教学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执法检查组采取全面委托查、突出重点查、广泛听意见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紧扣法规条文,聚焦存在问题,全面准确摸清条例贯彻的真实情况,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分析问题准确,围绕推动条例有效落实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政府相关部门要针对报告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以长效制度机制保护校园安全,以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中小学校6965所,在校学生362.71万人,专任教师29.53万人。根据报告,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第一”思想,保障校园安全和学生、教职工、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广泛开展宣传普及活动

      条例颁布实施前,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条例颁布实施后,省教育厅多次部署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市县教育局长、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开讲座、作报告。各地将条例列入“八五”普法规划。

 

      按照条例第九条要求,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119 全国消防日”“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在各类媒体上加强学校安全知识宣传。各中小学校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校报校刊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集中学习宣传条例,落实安全教育“五有”(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考核)要求,重点将防学生溺水、防校园欺凌、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纳入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一些地方常态化组织“每天放学前一分钟、周末放学前五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扎实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专题活动,使校园安全常识入耳、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及自我防护意识。

 

积极有效落实法定责任

      按照条例第四、六、十二、三十六、三十七条等的规定,各地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将学校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确保学校安全所需资金、人员、设施等落实到位。进一步抓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周边治安防控、部门联动以及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减少安全事故发生。2012年以来,相关部门每年都联合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整改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预防查处了一大批涉校案件。持续开展打击网络诈骗、娱乐场所治理、校园周边违法经营整治、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建立责任清单,压紧压实目标责任。

      中小学校施行校园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校园安全风险防范预警、学校安全管理包抓、校园安全日巡查周排查月报告、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四大机制”,强化校园“内环境”安全。一些地方创新实施了监督清单、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销号清单、执法清单和问责清单等“六个清单”,建立教师、警察、保安、家长志愿者参与的“四位一体、联动护学”模式。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防暴恐、防踩踏等演练,切实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升了学校安全管理水平、风险预判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

 

学校安防体系日趋完善

      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省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紧盯短板不足,实现校园视频监控全覆盖,全面落实“护学岗”,新建、更新一键式紧急报警设备并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在全省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期间,落实“三见”措施(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有效提升师生安全感。

 

      2021年底,全省中小学“三防”(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和“四个100%”(校园封闭化管理达标率、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达标率、“护学岗”设置率均达到100%)指标完成。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各地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环节,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紧盯“外防输入”,扎实开展核酸检测和来返人员摸排工作,有序为教师学生接种疫苗,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稳妥确定复课时间和批次,有效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传染病监测报告、学校缺课记录查询等方式及时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传染病疫情防控机制逐步健全。

 

      各地全面落实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注重食堂布局,强化设施卫生,对大宗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落实索票索证、采买登记、定期消毒、饭菜留样等制度,确保学校供水水质安全,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大力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

      各地开展了校园欺凌防治专项行动,从宣传教育、机构设立、责任落实、问题处置等方面积极做好校园欺凌的预防、处置、追踪辅导等工作。通过签订《拒绝欺凌承诺书》和宣传法治知识、典型案例等活动,促建团结友爱的校风班风,形成反校园欺凌的舆论震慑力。成立预防校园欺凌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畅通学生、学生监护人和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渠道,定期开展排查摸底,加强校园巡查,逐步形成教育、公安、司法、学校、家长、社区等诸多力量协同联动防治校园欺凌机制,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明显减少。

 

      总体来看,全省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有序推进,态势良好。同时,报告指出检查发现的问题:一些地方在认真落实条例工作上还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硬、规划不细、检查不实的问题,一些地方条例的社会宣传面还不广泛,条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监管还需加强
 

      条例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和四十二条等对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作了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多次联合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顿,但成效不明显不持续,一些地方学校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无法根治,小摊小贩兜售无安全标识食品、玩具现象屡禁不止,个别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堵塞交通,一些流动商贩所用的液化气罐存有安全隐患。一些地方乱泼乱倒、噪音污染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学校距离加油站、棚户区等场所较近的情况依然存在。一些农村学校周边缺乏交通警示标示,家长使用违禁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较为普遍。检查中还发现个别报警系统值守虚位,一键式报警系统维护保养不及时、发挥作用不充分等问题。

 

校园安全专职力量还需增强

      条例第十四条、二十四条和二十六条对学校配备安全保卫人员、医务保健、宿舍管理和心理健康专职人员等作出规定。通过检查发现,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教育培训不足、应急反应不强的问题。由于编制和经费等原因,很多学校未能配备专职医务保健人员,卫生室设施设备落后。由于健康体检专项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大部分学校体检项目和体检报告达不到要求。一些寄宿制学校存在专职教师兼任宿舍管理员的情况。由于场馆缺失,专业救护不力,暑期学生溺亡事故屡有发生。

 

      在升学压力、课业负担、成长发育和家庭因素等方面的影响下,中小学生普遍心理压力较大,心理疾病呈高发态势。一些学校缺乏专兼职心理教师,专业心理辅导技能亟待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整体前置干预的少、后期个别亡羊补牢的多。所设立的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不能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疏导服务。多方合力及早发现学生心理健康疾病端倪的机制亟待完善。对教师群体的心理健康测试和教育尚未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不到位,导致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时有发生。

 

“小饭桌”存有诸多安全隐患

      “小饭桌”解决了家长后顾之忧,降低了中小学生通勤安全风险,是学校家庭之间教育管理的衔接补充。但大多数“小饭桌”是家庭作坊式的,设在自建房、出租房、住宅楼内,发现难、治理难。一方面,“小饭桌”是人民群众的刚性需求,另一方面,持有专门餐饮许可证及相关资质的“小饭桌”少之又少,大多数存在疫情防控、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由于教育环境与学校有所不同,一些“小饭桌”的欺凌事件也时有发生。

 

依法处置安全事故力度还需加大

      条例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置”共六条,对校园安全事故作出规定。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一些家长言行过激,不能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而是通过围堵学校、殴打侮辱教师、网络暴力等种种“校闹”行为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堪其负、难承其累,为保障大多数师生的合法权益,委屈求全承担赔偿。学校安全事故的不当处置,不仅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而且加重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消极情绪,不敢管不愿管学生。为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一些学校尽量减少或取消集体活动和体育类教学项目,不利于良好校园文化的形成,不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就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构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校园安全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最底线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校园安全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与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平安甘肃建设总体部署,推进我省平安校园建设。将中小学校安全作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以人为本、综合施策、全面防控,形成防控学校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营造校园安全良好的周边环境

      要常态化组织公安、交通、卫健、市场监管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联合执法。完善各类学校门前的交通警示及视频监控等设施,合理设置公共交通路线和站点,打击乱停乱放和违法运输行为。取消无证餐饮摊点,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流动小商小贩。取缔校园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对学校周边的山体、水流和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进行长期的科学监测,为学校营造良好、和谐、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

 

加强校园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要畅通学校、家庭、社会心理健康沟通渠道,不断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完善教师家访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社会氛围。要不断增大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的配备,招录心理学专业人才,培训、转岗现有优秀教师,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质量,创新疏导方式,适当采取教育惩戒措施,对学生进行挫折教育。发挥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师的联动作用,采取团体辅导、心理辅导室、个案教育、开展各项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时消除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不稳定因素,减轻学校安全监管风险。

 

      要进一步提高“尊师重教”意识,信任、理解、关心教师,营造宽松氛围,树立和增强教师的职业威望、社会地位。建立教师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定期为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舒解职业压力,保障教师的心理健康,确保教师群体能够对学生开展潜移默化的心理健康教育。

 

小切口监管“小饭桌”,破解民生大难题

      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聚焦民生热点难点,把“小饭桌”监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要准确掌握“小饭桌”底数、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等信息,对“小饭桌”进行科学评估,对符合要求者发放营业证件,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提高清单。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无法整改或经整改仍无法达到食品、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部门监管,引导家长选择。公告公示规范经营、服务质量优良的“小饭桌”典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要推行推广“小饭桌”后厨直播等做法,接受家长监督,实现阳光经营。积极推进“小饭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使责任保险兜住风险化解最后一关。

 

依法处置学校安全事故

      要通过技术攻关引入智能化管理措施,有效防止高坠等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不幸发生,要积极利用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方式,及时依法赔偿,理性化解纠纷。要借助专业机构在损失评估、理赔服务、调处纠纷等方面的力量,帮助学校妥善处理事故。要注重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舆情应对能力。

 

      按照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精心设立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学校安全事故民事赔偿纠纷。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坚决依法予以制止。

 

      按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支持学校购买无过失责任险和食品安全、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形成多元化的学校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机制,最大程度化解风险。

 

      “这次执法检查选题好、切口小,社会关注度高,坚持了问题导向,查找的问题实事求是,针对短板弱项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实施一年后,省人大常委会就进行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通过立法、监督等形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责任担当。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这些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相关部门应认真研究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以适当方式,在一定时间之内报送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有关专委会也应当跟踪监督,促进问题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一方面创新方式方法,另一方面健全完善机制,确保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目的。

 

      就进一步推进条例落实,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校园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时刻放在心上,真正扛在肩上,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安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法定责任、主体责任、主管责任,推动校园安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学校、学生绝对安全。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结合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自救技能,组织应急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教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重视教师的师德养成和爱育情操养成,以教师的行为师范感化引导学生的爱心培养。要完善教师的评价体系,将教师的爱心传承纳入师德范畴,促进教师的自身发展。对中小学校发生的欺凌行为,要适当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把握精神实质,依法保障全省中小学校安全工作。要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协调联合执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确保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要切实加强对“小饭桌”的监管,摸清底数,科学评估,规范经营,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甘肃人大客户端记者 王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