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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青林在天水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时强调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各项部署要求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2-09-15 11:40:21



执法检查组与村民座谈了解乡村建设情况
 
  9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青林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天水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各项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执法检查组实地考察农业产业发展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麦积区、秦州区,实地察看农业产业园、乡村建设示范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企业等方面的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深入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汇报
 
  马青林指出:天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强化法律贯彻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马青林强调: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明确战略举措和工作重点,从理论和实践的高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指明了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统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找准定位,主动作为,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马青林强调:要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要立足我省省情农情,顺应农民新期盼,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着眼农民增收,依法推动乡村产业发展。要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不断提升“三保障”水平,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融互促。要紧扣生态宜居,依法推动乡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聚焦乡风文明,依法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立足治理有效,依法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制。要坚持优先发展,依法推动各项扶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马青林强调:乡村振兴促进法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总结了这些年来我国“三农”工作的法治实践,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地位特殊,是一部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大法,是一部“三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法律的规定要求和各项措施,加强学习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和法治宣传教育,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要严格履行职责,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重要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建立健全配套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抓好规划统筹、实施指导、协调督促、考核评价等重点任务落实,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通过开展视察、调研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加强监督,确保法律有效实施,为依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贡献人大力量。(记者:张孝峰)